日前,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提出8个方面的措施。
1.在疫情防控期间地方可对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给予适当工作补助。
2.城乡社区工作者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病,应依法认定为工伤;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病亡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3.改善防护条件。落实社区防控工作经费,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合理配发卫生防护器材和防控器具。
4.切实减负减压。进一步充实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力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社区防控工作效能。
5.采取轮休、补休等方式,保证城乡社区工作者及时得到必要休整。
6.加强关爱慰问。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和因公死亡城乡社区工作者的家属走访慰问工作。
7.开展表彰褒扬。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大力褒奖、大胆使用,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城乡社区工作者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
8.加大城乡社区工作者先进典型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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