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26个组成部门
具体调整
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将科学技术部部分管理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
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
不再保留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不再保留该委员会
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部分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强化金融管理中央事权
地方政府设立的金融监管机构专司监管职责,不再加挂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牌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
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体制,按照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
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
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均使用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纳入国家公务员统一规范管理,执行国家公务员工资待遇标准
组建国家数据局
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分职责划入国家数据局
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
加挂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完善老龄工作体制
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部分职责划入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民政部
中国老龄协会改由民政部代管
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信访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精减中央国家机关人员编制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人员编制统一按照5%的比例进行精减。收回的编制主要用于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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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2013年
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经过改革,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为25个
2008年
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
经过调整,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7个
2003年
经过改革,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28个
1998年
提出了机关行政编制要精简50%的要求,是历次机构改革人员精简力度最大的一次
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0个精简为29个
改革后行政编制由原来的3.23万名减至1.67万名,精简了47.5%
1993年
严格定编定员,国务院各部门原有行政编制41300余名
1988年
调整后国务院行政编制和行政附属编制总计约45000名
1982年
国务院所属部委、直属机构和办公机构由100个裁并调整为61个
国务院各部门机关人员编制由5万多名核减为3万多名,精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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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黄冲吴欣宇
制图聂亚栋
文案黄冲吴欣宇
(资料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中国人大网)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