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在县局党委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县委“创平安乡镇、建设平安大足”为目标,强化职能、优质服务、与时俱进、创新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一方稳定和平安。
一年来,我所受理刑事案件50件,破现行案33 件,破隐积案10件,打击处理13人(其中逮捕6人、直诉4人、劳教3人),治安拘留3人,解决纠纷40起。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 转变作风、从严管理教育、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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