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竞聘演讲稿
在英国高等刑事法院门前的墙壁上,镌刻着一块铜牌,上面写着:纵然天地毁灭,正义也要得到伸张。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我的心就为其中所蕴涵的永恒的公正与坚定的信念而深深的折服与感动,从那时起,我就再也想象不出还有什么职业能比做法官更为神圣、更为艰辛。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没有法制,无以治国安邦。然而,再完美的法律,如果没有人来执行或者用人不当,都将是一纸空文,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如果说法律代表了公正与秩序的话,那么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社会正义的最终维护力量,就是社会良知的守护神。不要说人世间有多少千古奇冤要待法官予以昭雪,更不用说法官手中的大笔一挥,财产被分割,感情被伤害,人头会落地,即使对那些每时每刻发生的琐碎纠纷的解决,就已经是极不寻常、劳心费神的事。自由主义法学者甚至认为,法官点点头给人们带来的得失都要远比立法机关的任何一项议案所带来的更大。可见法官角色之重要。
世事之复杂、人心之不可测、事物之多变,恐怕连神都难以把握,听讼审案一不留神就可能殃及无辜,也可能使罪魁祸首逍遥法外。而法官所面临的正是这么一件要保持中立、客观、诚实、有礼,在正义邪恶、是非对错之间做到泾谓分明、不偏不倚、不赢不损、明察秋毫、伸张正义的神圣而又艰难的工作。可见,百官之中,唯有法官难做。法官是普遍人,但由于被摆在一个不普通的位置,我们便不能把他们作为普通人看待。崇高的职业,需要有超凡的才智、丰富的情感和高度灵性的人。它要求法官具有仁爱、自制、谦虚、精细、勤勉、忠诚、勇气、牺牲、缄默、反省的特殊司法气质。
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因为法官的司法权来自于国家和人民的授予;至于法律,对于法官来说,则是他唯一应当服从的对象。
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刚直不阿,清正廉洁。因为法官的职责就在于平停狱讼、判断是非、分清曲直,以便主持公道、惩恶扬善、激浊扬清,而这一切都将取决于法官自身的正直、清明与廉洁。
作为一名法官,应当谦逊文明、勤勉敬业。因为作为一名法官,就意味着在最考验人的耐性的情况下保持耐性,意味着尊重不尊重你的人,意味着对无礼的人彬彬有礼,意味着自信而不自负,果决而不草率。法官所要维护的司法尊严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应当并且也只能通过每一个法官文明的司法行为来实现。
固然,我们所处的制度环境还不足以使法官做到完全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我们的学术研究也还没有完全能为法官司法提供知识上和技术上的支持。但是,我们不能以此作为放松我们自身建设的理由。因为即使社会充满了矛盾和利益冲突,腐败和无序现象,只要有一批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法律业务精良的法官严格执法,守住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社会的稳定就有保障。反之,如果法官将自己等同于普通人,心甘情愿的放弃我们的信念与追求,司法的权威就将荡然无存,人们对司法的尊重也就无所依凭。所以,当我们穿上法官制服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把终生托付给了法律。我们就已经永远地和正义联系在了一起。因此,我企盼着当我成为一名法官的那一天,我能够做出这样的期待:我用我的努力换来了别人的尊重与爱戴,别人会说我的工作是完美的,为人是诚实的,我为国家的司法建设增了光,并且为人类的生命和正义贡献了我微不足道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