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3日至10月15日,区委巡察一组对我司党支部及权属集团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整改工作组织,落实主体责任。1月17日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议后,我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巡察反馈会会议精神和巡察组反馈意见,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副总经理和各权属集团董事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巡察整改意见和任务要求上来,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开展问题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巡察反馈会以来,我司多次组织各部门及权属企业负责人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提出了208条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期限,形成《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对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稳步推进,确保按序时完成;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积极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7次,并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深入开展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司除了落实开展针对性的整改手段以外,既注重“当下改”,又着重“长久立”,通过举一反三、借鉴市属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带着问题对自身日常工作的体系建设和制度运作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和剖析,以新一轮区属国有企业优化整合为契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和强化内部监督,深入推进流程再造,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有力
一是学深悟透新思想有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即知即改,已于2022年8月16日理论学习会上安排集中学习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于2022年8月22日主题党日活动会议上再次组织学习。二是我司将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实时跟进组织与业务相关理论学习。
(2)关于没有组织学习相关论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即知即改,于2022年9月26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2022年12月5日传达学习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是“1+N”政策体系的具体施工图》、12月26日传达学习了《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二是我司将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及时组织跟进与国企相关重要论述理论学习。
(3)关于党支部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即知即改,督促经办人员按年初制定计划落实学习。我司已于2023年1月9日印发了《关于印发秀屿区国投公司党支部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的通知》,我司将结合上级部署要求,严格按照计划落实学习。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分别对1名干部、1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对理论学习不够重视
(1)关于集中学习缺勤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截至目前,我司集中理论学习人员出勤情况已大为改善,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学习。我司将进一步强化集中学习考勤督查,对无故缺勤人员进行谈话,并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促学作用。
(2)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理论学习抓得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巡察入驻至今,通过召开会议通报、微信群提醒、个人提醒等方式,督促沉默党员加强平台理论学习。截至目前学习强国日均学习积分为30分左右,其中总积分50000分以上已有8人(60000分以上占6人)。二是于2023年2月22日向离职党员张某某本人告知巡察反馈问题,于2023年3月3日对党员何某某进行会议通报提醒。
(3)关于部分文字材料存在抄袭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3月3日对宋某某、陈某、许某某三人进行会议通报提醒,并要求重新撰写观后感和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举一反三,要求党员干部今后要加强理论学习,杜绝抄袭现象再次出现。
问责情况:对3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一是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不深入
(1)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2023年度将认真抓好省委“三争”行动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在项目一线、工作实效性上落实区委决策部署。
(2)关于区国投、区产业集团、区水投未按文件要求与挂钩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于2022年9月2日下午由区国投公司副总经理带队前往结对共建对象度田村,与度田村支部书记及干部共同商讨共建事宜,于2023年2月2日与度田村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共建;产业集团于2023年2月24日与湖柄村开展河道清理志愿服务共建活动;水投集团于2023年2月23日与山香村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共建。二是严格按照区委文明办《关于开展文明单位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莆秀文明办〔2021〕10号)文件精神,加强与挂钩村结对共建,助力文明共建和乡村振兴。
二是对环保督查要求整改问题不重视
(1)关于前沁农场位于涵港大道旁约5亩被他人破坏并占用的农用地进行整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8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5亩林地被破坏,在空地上堆放废铁。现堆放废铁整治完毕,石头已清理。二是对于在土地上建房子及土地争议,上诉法院一审、二审已判决,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区法院重审。现根据(2022)闽0305民初3451号区法院重审,盖建房子及占用土地是在租赁期内(租赁期至2034年11月22日)。三是下一步协调相关部门监督使用方合理合规使用土地。
三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1)关于履行意识形态工作全面领导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最新班子分工文件莆秀国投综〔2022〕27号文件,已明确由副总经理分管党建(含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涉及领导班子成员已于2022年10月8日重新提交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补充完善下一步整改措施中关于意识形态方面内容;三是已于2022年10月10日班子例会上通报传达检查反馈的问题,并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在今后民主生活会等相关材料中举一反三,不出现类似情况。
(2)关于公共宣传载体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即知即改,建立公共宣传载体管理制度,并于2022年9月起规范审批流程,并做好台账登记。同时,我司进一步完善了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细节。
(3)关于落实重点学习任务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司分别于2021年3月8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于2021年4月12日在集中理论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今后我司将加强落实重点学习任务,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3.推动主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一是深化国企改革成效不明显
(1)关于管理层级过多造成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于班子例会等场合明确强调权属企业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需提交国投集体研究,并拟定《企业会议权限及议事规则》。二是该批次8名临时工已于2023年3月底予以解聘。
二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1)关于董事会未充分发挥职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部署由公司财务部门牵头制定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其中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已于2023年1月13日经董事会会议研究通过。二是拟定《企业会议权限及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等议事主体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
三是企业自身造血能力不强
(1)关于对运营成本管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金把关,严格按照区政府2019年13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拨付火车站广场管理处经费,积极向区政府发文(莆秀国投综〔2022〕35号)申请拨付代垫火车站管理处有关经费;通过投用火车站充电桩一期、二期项目,新筹建充电桩三期项目,内部广告位招租等方式增加经营收入。二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并根据市场实际适当调整票价增加经营收入。三是通过对外招租广告位、停车场租赁等方式增加企业收入。四是根据《关于加强石南轮渡人车乘渡管理的规定》(莆秀政办明电〔2022〕15号)文件规定“区审计局每年要对石南轮渡财务进行审计,亏损部分由区财政局列入财政预算并予以补助”,积极向区财政申请小岛经营亏损补助。
4.企业经营控风险能力较弱
一是企业融资成本上升
(1)关于融资租赁利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加政策性及商业性银行贷款,减少融资租赁在贷款中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2022年新增贷款资金成本均在8%以下。二是于2022年7月7日印发《债务风险防控制度》(莆秀国投综〔2022〕30号)。
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3年2月27日收回火车站管理处退还固定资产采购金额23435元。市场食品检测器6500元、埭头市场管理站购海尔空调1500元由财务调整入库并计提折旧。二是产业集团及银饰小镇公司已调整账目,将相应资产登记入库,并督促各权属企业加强资产管理。三是修订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不定期对权属企业资产管理进行检查,并要求业务人员加强制度学习,及时、清晰地记录各账目,做到账实相符。
(2)关于闲置资产盘活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位于笏石镇北埔街(原北岸医药公司)三处闲置房产经鉴定均存在安全隐患,我司多次在现场张贴招租公告及在58同城网站发布招租信息,均无人承租。我司将持续发布招租信息,若仍无人承租,拟待后续片区开发一并征迁安置;二是加强闲置资产盘活力度,采取拍卖、招租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
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不善
(1)关于部分国有资产被侵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农场现有被侵占、搭建建筑物为2019年8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5亩林地被破坏,在空地上堆放废铁及违法搭建建筑物这一宗,已于2022年12月2日完成销号。其它地方均未被侵占。二是根据(2022)闽0305民初3451号区法院重审,盖建房子及占用土地是在租赁期内(租赁期至2034年11月22日)。三是厘清界限,加强防范,及时联系配合东峤镇对违建建筑进行拆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经营决策不尽合理,造成资金浪费
(1)关于上塘银饰小镇实业有限公司未充分考虑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区人民政府备忘录(备〔2022〕6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区上塘银饰小镇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承租综合服务中心大楼。二是加强决策可行性论证,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资产盘活力度。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随意改变融资资金用途的问题
整改情况:问题中的5000万元融资为交投集团向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资金,此笔贷款在莆秀国投综〔2021〕16号对应的企业融资贷款报备表履行相关审批,但此笔资金非问题中描述的转为一年定期存单的资金。因为在办理上述此笔贷款同期,我司积极对接厦门国际银行,由产业集团向厦门国际银行莆田分行办理贷款5700万元,以及以我司存入厦门国际银行定期一年期存单5000万元(该资金为产业集团第一笔贷款5700万元中的5000万元)作为质押贷款4875万元,此笔贷款在莆秀国投综〔2021〕10号对应的企业融资贷款报备表履行相关审批。今后加强规范资金使用,做好审批报备。
(3)关于项目建设临时用水用电设施未能结合实际进行申请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现有已建设的临水设施与供水公司协商结合项目交付正式用水统一考虑重复利用;对已建设的临电设备,在单个项目完工及结合片区滚动开发需求,已与供电公司协商重复利用临电设施,节约成本。
(4)关于过渡板房未结合实际建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月17日发函笏石镇政府反馈存在的闲置问题,建议笏石镇充分利用闲置过渡板房发展乡村经济。笏石镇于2月28日复函将闲置过渡板房用于安置被征迁群众等。
问责情况:分别对4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5)关于工作前瞻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对接金融机构和政策学习,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金融业务学习,持续跟进PPN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一是微信工作群过多过杂
(1)关于各单位存在一项工作一个群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巡察期间班子例会上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已注销无用微信群,对内容重复交叉、成员重叠的工作群进行精简整合,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文山会海”问题比较突出
(1)关于存在以会议传达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层层签订责任书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即知即改,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起已取消层层签订责任书。下一步,将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数量,杜绝文山会海情况。
三是工作调研不够深入
(1)关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针对性、时效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深入项目一线调研,按区政府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每周深入项目一线开展调研工作。二是创新安全检查方式,已实行“月度常规巡检、季度联合轮检、不定期专项抽检”工作机制。
2.为民服务意识和履职担当意识有所欠缺
一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1)关于民生关注事项处理不及时、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因涉及电力杆线迁移造成延期,目前顶社路危桥改造工程已于2022年10月14日完工。今后民生项目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开拓思路、充分沟通,及时解决现场问题。
(2)关于化解与群众的纠纷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莆田市秀屿区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埭头溪湖东段大致桩号:KB1+978-KB2+124征地问题,经我司多次现场踏勘,听取群众意见和诉求,并多次与区、镇、村三级协调联动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同时做好村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向村民具体解释说明征地补偿资金的使用和分配情况,最后与村民达成一致。我司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进行征地补偿,并于2022年8月30日进场施工,9月30日顺利完工。
(3)关于12345平台处理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土海湿地公园旁船渡路周边有其他单位项目,施工车辆通行较多部分路面损坏,我司在接到群众反映后及时回复并修复路面。二是2022年9月至今,我司12345平台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办理率100%,满意率100%。
(4)关于民生工程设计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为民服务意识和履职担当意识,今后涉及民生工程充分考虑实用性原则。此外,落实公厕管理监督责任人和保洁人员,要求定期关注化粪池储量,并及时对化粪池进行清淤。
问责情况: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重大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嵌入式监管不到位
(1)关于事前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建议利用或租用空闲房屋用于临时办公,今后涉及此类事项将充分发挥部门议事职能,建言献策。
(2)关于事中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资产运营公司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接管市会展中心前后广场、周边道路及变更火车站停车场收费主体等事宜的纪要》(〔2019〕13号)精神拨付资金。今后将严格按议定对火车站广场管理处每次申请资金加强审核把关。
三是出资人责任履行不到位
(1)关于区国投对权属公司承建项目不履行出资人责任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秀屿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拟定《企业会议权限及议事规则》,主动加强对权属企业履行监管职责。
(2)关于主动为下属公司开展业务指导、协调解决困难等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石南轮渡综合大楼已于2023年3月20日开工。下一步将加强对权属公司的业务沟通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是公车平台管理不善
(1)关于车辆定点维修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根据《莆田市秀屿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2021-2024年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通知》(莆秀管〔2021〕3号)文件精神,莆田两家维修定点单位维修的12部公车,待与上述两家车辆定点维修合同2022-2023年合同到期后(2023年9月16日到期),全部转入秀屿定点维修单位(笏石联建机动车维修厂)维修。
(2)关于车技员发挥职能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1月18日下午组织平台车技部人员开展职责教育,强调车技人员要有主体意识。二是部分车辆维修后短时间又出现同种问题未按保修处理,经查实为车技人员对车辆症状表述不够严谨,表达不够准确。如2021年1月21日闽B444KD车辆因发动机漏油送车场维修,后诊断为发动机上后部电磁阀漏油、机油感应塞漏油。闽B444KD车辆2021年2月26日再次因发动机漏油维修,后诊断实为发动机上部气门室盖垫漏油。两次维修部位不同,使用配件不一样,维修单位无法保修。针对此问题,平台立行立改,要求车技人员要严格规范表述,厉行节约为主。三是关于车辆年检代办200元问题,公车平台即知即改,自2023年1月18日起,所有车辆由驾驶员自行检测。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会计制度未能执行到位
(1)关于区国投及产业集团、水投发票均无经办人签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督促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程序,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发票无经办人签字问题进行了梳理排查,落实经办人员,并按规定进行票据经办人补签。
(2)关于各权属公司收取的个人工会经费未直接汇转到区国投工会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工会会员费由各公司统一收缴,直接汇入国投公司工会账户。
(3)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未履行审批手续、无支付依据、主要领导未审批、材料无签名、无盖章等,相关材料已补充审批到位;二是火车站管理处于2023年2月27日退还2019年1-7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9101.11元;三是修订完善《费用报销管理制度》,并要求财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执行费用审批程序,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分别对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国投工会未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重建工会会计账套,督促业务人员加强学习《工会会计制度》。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国投公司2022年2月24日收到许娜退回2020年8月22#凭证招待费2400元,不能直接冲减“管理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凭证8月22#已调整,并要求经办人加强学习会计业务知识。
三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1)关于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资金支付均依据指挥部会议纪要拨付,分别为指挥部会议纪要〔2021〕16号、〔2021〕17号和〔2022〕1号。今后按照会计相关制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用途,按照规定列支各类费用,举一反三,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四是落实采购制度不规范
(1)关于涉嫌指定评估公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产业集团承接福厦客专站前广场及五马山土石方消纳服务项目,该项目关系高铁通车,在前期工作中,因省内当时没有矿业权评估机构,因此参照区内同类项目,咨询北京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资源评估进行报价,经过谈判,由原报价3万元降至2.8万元,因项目时间急,为提高效率,直接委托北京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资源评估。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分别对1名干部、1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涉嫌虚假询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项目采购管理,要求经办人员对各项目中参加报价单位的经营范围进行严格审核,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二是区国投融资财务审计费用询价材料已补充完善;三是督促提醒经办人员在今后询价过程中注意全面多渠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并规范评标流程;四是提升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杜绝再出现未集体研究先签订合同的情况;五是区牲畜定点屠宰场项目相关材料已盖章。六是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学习2022年3月份秀屿区财政局汇编的《政府采购政策材料汇编》,并严格执行相关采购手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七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分别对4名干部、1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五是银行账户过多
(1)关于区国投及权属集团账户过多过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控制银行结算账户数量,经整理归纳,截至目前已将闲置银行账户注销(其中,国投注销4个,水投注销2个,交投注销4个),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银行账户日常管控。
4.工程建设和招投标方面问题突出
一是前期成本管控不力
(1)关于如石门澳产业园滞洪区清淤及配套工程(一标段)淤泥固化有2804.8m³未利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预算审核书,石门澳产业园滞洪区清淤及配套工程(一标段)淤泥固化有2804.8m³未利用,导致增加运费和外购土方投资约15.5万元,但实际一标段多余的淤泥固化2804.8m3均利用于二标段地块回填。二是已于2023年4月7日在本次一标段第五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15.5万元。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水投集团原工程部负责人林腾晖进行诫勉。
二是招标环节存在违规
(1)关于拆分工程服务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产业园滞洪区清淤及配套工程项目包含西园滞洪区、东沁滞洪区清淤等工程,因西园滞洪区涉及虾池征地迟缓问题,为不延误工程进度,决定对已征地部分(东沁滞洪区)先行施工。根据石门澳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备忘录》(〔2020〕1号)精神,开展石门澳产业园滞洪区清淤及配套EPC总承包1期、2期招标代理单位工作。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水投集团原工程部负责人林腾晖进行诫勉。
(2)关于开评标过程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部审核机制,督促工程业务人员在今后招标、评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投标规定做好招标工作;二是项目评标专家原则上从专家库抽取。三是将埭头市场公厕项目招标中介单位中和信建设公司列入我司项目服务“黑名单”,不再委托该单位办理业务,并要求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对中介单位业务加强监督。
三是合同执行不力
(1)关于履约保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蓝色海湾开发项目为方案编制服务类项目,且项目设计编制周期短(时间为30天)、故本项目未设置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保函等条款,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均未涉及缴纳履约保证金各保函等内容,中标结果公示单及中标通知书中体现履约保证金属于招标代理公司误操作。二是牲畜定点屠宰场项目勘察设计履约保证金已于2021年3月19日补缴到位。三是规范并严格按照工程履约保证管理规定督促区临时信号灯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单位及时提供和续约保函。四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做到合同条款设置严谨、规范,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施工履约保函,避免此后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标后管理不到位
(1)关于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障项目建设前期要素,严格按项目建设基本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开工建设。严格按照区委“三个审批”落实相关程序。
(2)关于现场质量管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此问题系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目前现场已采取隐蔽工程剔凿、钢筋加强等防护及回顶措施,并对该部位周边沉降监测情况实时跟踪。2022年12月委托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监测单位闽武长城公司进行沉降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处沉降已达到稳定状态,未有开裂现象。今后将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施工工艺和流程施工,严把工程安全质量关,举一反三,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分别对1名干部、1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2)关于对参建单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对各参建单位考勤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核实统计漏签、代签等行为。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监理例会,对监理员漏签、代签行为进行教育批评,并根据合同约定做出相应处罚,同时要求全体参会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二是加强对参建单位审批或备案资料监管,西徐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于施工许可证办理之前完成总监人员变更手续。三是补齐合同约定的履责考勤及违约金数额报告;监理、施工人员变更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进行公示,严格按照标后管理文件执行。四是加强业务水平,熟悉行业规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避免今后再犯。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分别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对水投集团原工程部负责人林腾晖进行诫勉。
(3)关于工程进度款审核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多拨付的1.17万元已于2023年2月8日在编号为20235期工程款支付申请中扣回。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工程资料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公车平台停车棚等零星工程内页资料已梳理整改到位;西徐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第4、5期监理费申请审核表签字盖章已完成;荔港大道霞塘等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开竣工时间已明确,开工申请及开工令上开工时间已补充,验收报告中验收工作组、开竣工时间已明确。二是召开工程资料整理工作专题会议,自查自纠其他内页资料问题,及时做好整改。三是委托专业的档案公司对已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系统性梳理工程内页资料,规范建立工程档案。四是牲畜定点屠宰场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已补充完善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五是已提供供水巩固提升工程设计单位质监备案材料,同时督促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避免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六是顶社桥危桥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变更未批先建问题,加强后续项目建设流程规范,严格先审批后施工。七是埭头市场公厕工程竣工时参建四方验收人员仅在会议签到表中签字,现各方已在竣工验收报告上补签字。下一步将督促经办人员加强工程管理业务学习,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此类事项。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5.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落实不严不实
一是超标准报销旅差费
(1)关于报销住宿费超出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2月15日收回120元。今后严格把好差旅费审核,按照文件规定据实报销。
(2)关于区国投及权属公司在企业亏损无效益的状态下,2021年6月起每月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年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莆田市秀屿区级国有企业资源整合方案》《秀屿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我司及权属企业多为公益类国有企业,企业主要承担政府性公益性民生类项目建设等。二是我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表均为盈利状态,其中2021年企业净利润为159485210.62元,2022年企业净利润为147289724.65元。三是积极向上申请下拨承建项目建设管理费及各项补助收入;积极推进牲畜定点屠宰场、鲍鱼科技产业园等产业类经营类项目,增加企业经营效益。并严格按照人社部及财政部《企业年金办法》文件执行,缴纳企业年金。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结构不够全面
一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班子凝聚力不足、战斗力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规范集团办公会议上会流程,严格按照会前充分酝酿要求,会议集中民主决策,逐一详实记录班子成员表态意见,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班子对外沟通协调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即知即改,积极主动加强对外沟通协调项目推进、前期工作和融资等,经常性下沉一线调研,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
二是党组织引领力不够强
(1)关于发展党员数量偏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目前发展党员后备力量充足,已有入党积极分子2人,提交入党申请书4人。二是积极动员干部职工申请入党,储备发展党员后备力量。
2.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一是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2023年起集中理论学习会议记录已由党员负责记录。二是及时补缺补漏,并与上级党委沟通,今后在主题党日备案表上要明确态度。
(2)关于民主评议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于2023年1月17日对2020、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进行补缺补漏,明确评定等次。二是举一反三,督促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流于形式
(1)关于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督促每位党员认真对待谈心谈话,举一反三,认真抓好会前谈心谈话工作。二是即知即改,加强业务学习,2020年以来均按要求召开述责述廉工作会议,2022年述责述廉会议已于2023年3月6日召开。
三是发展党员不规范
(1)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缺补漏,并督促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避免今后再次出现此类事项。二是已督促党员林某某同志再次提交思想汇报,并于2023年1月19日重新提交。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分别对1名干部、1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四是换届选举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材料填写不规范、召开会议主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1)关于材料填写不规范、召开会议主持程序不规范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避免今后再次出现此类情况。二是对指出问题及时补缺补漏,并举一反三,梳理排查。
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一是未制定年度用工计划,招人用岗随意性较大
(1)关于招人用岗随意性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编制年度用工计划,规范招聘制度。2023年度企业用工计划结合业务发展需要,于2023年3月27日经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二是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不规范
(1)关于随意确定劳务派遣合作对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3年1月16日组织3家询价。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责令检讨。
(2)关于超期限签订派遣协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2022年10月兴业劳务派遣公司已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资质有限期限至2025年9月12日止。
三是使用派遣人员不合规
(1)关于超期限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管理规定》文件,合理规范使用劳务派遣人员。
(2)关于超范围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国投及权属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已在2023年1月底全部调整到位,全部由正式员工负责。
四是公开招聘不透明不规范
(1)关于存在因人设岗、定向招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按照年度用工计划及有关规定实施招聘;二是规范招聘流程,统一报名期限;三是参照事业考试面试流程,规范面试程序,做好体检、政审等工作。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责令检讨。
五是程序履行不到位
(1)关于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权属公司的招聘做到有请示有批复;二是对拟聘、确聘人员及时提交上会集体研究议定。
六是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1)关于对人事档案管理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式人员的档案已全部移交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存档;二是制定员工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目前初稿已拟定。
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一是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不够有力
(1)关于落实党管人才原则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薪酬体系,积极对接市区人社部门,做好急需人才引进;二是通过公开招聘,引进一批企业发展后备人才;三是2022年8月新入职北京林业大学(211)人才1名。
三是人岗匹配度不够
(1)关于职称与岗位不匹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月底水投财务部、人力行政部负责人调整完毕,由周某某负责人力行政部,高某某负责财务部。
五是职称聘任不够公开透明
(1)关于聘任结果均未进行公开公示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自2022年9月起已对职称聘任人员进行公示。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干部进行责令检讨。
六是员工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1)关于考勤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3年3月3日对范某某等人进行提醒教育并督促各单位考勤经办人加强考勤管理,并按制度规定对相关人员补扣工资;二是于2023年4月4日对权属水投集团和资产运营公司开展考勤督查,今后将不定期开展考勤督查工作;三是修订完善《考勤及请销假管理规定(暂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将考勤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
5.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关于未将管党治党与业务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督促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按要求每年度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部署会,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企业会议。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二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不扎实
(1)关于未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2年9月15日完成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廉政责任风险清单制定。二是针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建立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问责情况:结合其他问题,分别对3名科级干部进行批评教育。
三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
(1)关于未开展政治监督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督促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加强与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及时按要求开展政治监督谈话。二是我司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已分别于2022年8月4日和2022年10月31日对新入职员工开展廉政谈话。
(2)关于廉政教育形式比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2022年12月9日开展廉政文化及教育警示活动,带领党员干部近30名赴市博物馆参观“守初心筑党性传家风”新时代廉洁文化档案文献展和“涵养好家风·清风润”书法美术作品展。我司将进一步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
(3)关于对党员干部职工8小时以外的监督缺乏有效手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司于2022年9月19日按区网信办要求,摸底统计本单位新媒体开设情况。二是我司将进一步加强干部8小时以外监督以及职工诉求等。
三、巡察反馈问题和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我司党支部期间,共向我司移交信访件1件、问题线索0件。我司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已办结1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4人;其中,诫勉1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9人,提醒谈话6人。
诫勉情况:因前期成本管控不力、招标环节存在违规、对参建单位监管不到位以及部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对区水投集团原工程部负责人林腾晖给予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大部分企业仍未实现转型升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产业集团投资建设屠宰场项目,计划于2023年年底建设完成,尽快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结合新一轮国企整合,将区秀美生态水系公司清产核资后给予注销,将区秀益水利工程公司待融资到期后清算注销。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重视公司多元化发展,积极拓宽收益渠道,加快推进牲畜定点屠宰、鲍鱼科技产业园等经营项目进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政企不分、多头管理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秀屿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政企分开,明晰国有企业治理主体职责边界,统筹监督股权管理、资产管理、产业投资,进一步推进公司管理向现代化、规范化转变。二是拟定《企业会议权限及议事规则》,加强对权属企业履行监管职责。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按照区属国企最新整合方案时间节点推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监事会形同虚设,未开展有效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秀屿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完善权属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履行监事职能,加强监事监管力度。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按照区属国企最新整合方案时间节点推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4.关于营收渠道比较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度,在水稻种植方面引进高产优质新品种,在机械插秧方面引进新的插秧机,大大提高亩产和效率。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下一步在农业发展上拓宽新思路,提高科技含量,促进企业增效,职工增收。争取政策支持,发展碾米业、冷库以及第三产业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5.关于4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均因注资不到位、收益较差等问题在短时间内终止合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食达康公司股权已于2022年9月8日完成出让;二是国投珠宝清产核资审核报告已于2023年3月10日出具,待区主管部门会议研究后按相关程序办理注销登记;三是采木网公司我方采取固定收益方式兑现;威高公司目前在经营医疗耗材等销售。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注重顶层设计,按市场化机制,深化改革,提高国有资本整体运营质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6.关于资产出租不透明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秀屿区财政局《关于同意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将埭头市场店面重新对外招租的批复》(莆秀财资〔2021〕23号)、《关于同意秀屿区国投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对秀屿区农贸市场提升及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的批复》(莆秀财资〔2022〕11号)文件精神,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将三个农贸市场整体对外公开招租,但受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项目在2022年05月16日和2022年7月6日两次因无人报价竞标而流标,现随着疫情管控政策松绑,持续推进笏石、东峤农贸市场整体对外承包经营,争取于2023年第三季度对外挂标。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加快推动农贸市场对外承包经营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7.关于安置房逾期过渡费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2月22日西徐安置房已回迁。截至目前18个安置房已回迁13个。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推进,建立月调度会、周推进会制度;二是每个安置区安排专人负责跟踪推进现场进度、及时在现场解决问题;三是设立前期办负责安置区前期手续办理,提高前期效率,力争已完工安置区促回迁,在建安置区促完工。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8.关于民生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3年2月,已回迁安置区13个(东林、西林、渭岭、龟龄、樟林、孝悌、赤坡、梨嶺、温东、西徐、江星、西柯、溪边),梅山、东塔、珠坑3个加快建设进度,度田、岐厝2个已甩项。二是牲畜定点屠宰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争取于2023年年底主体完工。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加快督促项目建设推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9.关于事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相关镇村尽快完成剩余安置房物业移交,目前已完成温东(2022.7.1)、孝悌(2022.7.5)、樟林(2022.7.5)、梨嶺(2022.7.5)安置区物业移交给当地镇政府管理;二是西徐棚户区已于2023年2月22日回迁,物业一并移交区兴秀安居物业公司管理。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联合主管部门、安置区所在镇村组织剩余安置房侵占清理工作。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0.关于应收账款催收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产业集团承接保洁项目以来,每月根据各乡镇和环卫处评分表,制作保洁费资金拨付申请表报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区执法局申请资金。下一步将加强与区城管局沟通,下一步将加强与区城管局沟通,及时跟踪财政资金拨付情况。二是根据区人社局开具的缴费通知书缴款,后因控规发生变化导致耕地面积减少,造成多缴纳保障金,产生预缴金额,区人社局以及财政局出具说明预缴金额作为后续项目抵扣保障金。目前多缴纳金额已在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二等项目中进行抵扣。三是已于2023年1月18日发函上塘珠宝城管委会及时支付租金,目前管委会已向区政府行文申请资金,待区财政资金拨付后及时支付。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持续跟踪上塘管委会资金申请情况,待区财政下拨资金后要求立即支付租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工程招标前未核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区委促规范“三个审批”落实工程招标报备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审核机制和工程业务人员的招标业务知识,规范开展后续项目招标工作。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加强与主管和行业监督部门沟通,尽快补缺补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未及时催缴合同违约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秀屿区河道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根据合同要求,拟在下一期工程款支付时从中直接扣除5万元变更违约金。石门澳产业园滞洪区清淤及配套项目(一标段)根据一阶段监理合同附加协议条款约定,项目总监每月在岗时间少于20天的,每天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监理员每月在岗少于25天的,每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总监2022年7月出勤18天,按合同约定应不少于20天,缺勤一天扣1万元,共计应扣违约金2万,监理员2022年5月安全监理员出勤24天,6月份安全监理员和监理员候某某各出勤23天,按合同约定应不少于25天,缺勤一天扣2000元,共计应扣违约金1万元,总计共扣3万元整,根据合同约定,拟在下次支付监理费时扣除。二是高铁南片区北组团配套市政道路工程变更机械员违约金1万元已于2022年10月25日已扣缴。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根据合同约定,在下一笔费用结算时给予扣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3.关于部分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一标段)已于2022年6月28日由区水务工程公司等4家单位组织完工验收;二是石门澳产业园堤防提升工程已于2023年3月28日由区水利局等6家单位组织完成分部验收,并于2023年5月12日全部完工。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加快石门澳产业园堤防提升工程推进进度。
整改时限:2023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如为派遣工及临时工每人每天发放15元的伙食补助及文明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司于2020年2月20日向区政府发文《关于员工机关食堂就餐相关事项》(莆秀国投综〔2020〕10号),根据区领导批示精神及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莆秀管意见〔2020〕1号)、区财政局(莆秀财资意见〔2020〕3号)批复意见,同意我司员工食堂就餐,并由公司补贴15元/天/人。针对巡察指出的为派遣工及临时工每人每天发放15元的伙食补助问题是否合理,我司正积极与区委巡察组及财政局各方沟通,若需重新拟文,我司将再次拟文报区政府审批。二是根据《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莆秀文明委〔2019〕2号)第四章第十四条“获得区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命名后的三年内,每年发给正式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非在编的合同制聘用人员)一定数额的奖金”。文件规定公司驾驶员属于“非在编的合同制聘用人员,符合发放条件。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积极与区委巡察组及财政局各方沟通,若需重新拟文,我司将再次拟文报区政府审批。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5.关于党组织关系未理顺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秀屿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已同意成立区国投公司党委,我司已拟定初步方案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和财政局按时间节点落实党委筹建工作。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待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组建国投党委。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6.关于区国投共有共青团员25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主动对接团区委,于2023年3月10日发文团区委申请成立公司团支部(莆秀国投支〔2023〕5号),团区委于2023年3月12日批复同意成立国投集团团支部(团莆秀委组〔2023〕4号),目前正在按程序开展筹建工作。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加快推进团组织筹建。
整改时限:2023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17.关于未遵循公平原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商劳务派遣公司严格按规定格式版本做好劳务派遣协议书修订。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做好劳务派遣协议书修订。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8.关于超规模用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名劳务派遣人员分别于2022年10月和2023年1月辞职;二是结合业务发展需要,逐步消化内部劳务派遣人员。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通过公开招聘,继续消化一部分内部劳务派遣人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9.关于人员结构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已初步进行岗位调整,下一步将结合国企整合方案,依据公司各版块业务情况拟定人员配置方案,统一进行人员调整。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通过公开招聘,招聘专业对口人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0.关于年度绩效考核未规范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细化考核制度,增加量化考核,目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已拟定印发,待2023年底制定实施细则后执行。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对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确定优秀比例。
整改时限:2023年底前并长期坚持。
21.关于区委巡察反馈问题部分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秀屿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政企分开,明晰国有企业治理主体职责边界,打破企业多头分散管理格局,统筹监督股权管理、资产管理、产业投资。二是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公司多元化发展,积极拓宽收益渠道,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效提质。结合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立足公司当前发展规划及定位,发挥AA信用评级优势做强做优做大资产规模、改善经营状况,形成以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股权投资、产权投资收益等多方面齐头并进的多元化收入结构,争取提高企业投资经营效益。三是根据《秀屿区国有企业承接政府性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莆田市秀屿区高铁南及相关片区开发项目授权经营协议》,及时结算项目建设业务管理费、项目投资收益。四是严格控制银行结算账户数量,经梳理,已将不需要借款融资的银行账户注销(其中,国投注销4个,水投注销2个,交投注销4个),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银行账户日常管控。五是根据《秀屿区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已同意成立区国投公司党委,我司将积极对接区委组织部和财政局按时间节点落实党委筹建工作。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加快各项工作推进。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资产产权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3月份由投资发展部多次对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但因该处办公楼为老旧房屋,消防检验无法通过,无法办理过户。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提高产权管理意识,继续对接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梳理权证办理路径,协调争取政策,解决笏石税务局办公楼因建造时间较长消防检验不合格无法过户问题,全力推进资产权证办理。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扶贫资金兑现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于2021年12月20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5月5日、2022年12月5日等多次函告市振兴集团兑现收益,其2022年12月28日复函解释,我司将持续督促尽快兑现收益。二是于2023年3月20日在与市国投集团协调问题中给予反馈。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持续跟踪督促市振兴公司兑现破壳消薄资金收益,并向区组织部、农业局请求协调解决收益兑现,待收到款项将第一时间兑现各村集体。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4-7961991;电子邮箱:xygt7961991@163.com。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