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法治中国青春行”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0-05 13:53:26 来源:
演讲稿网作者:新春贺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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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践队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总体部署,我院广大团学青年通过学习宣讲、志愿服务、基层走访、校地合作等方式,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影响广泛的实践活动。为更好地总结实践经验,凝练实践成果,法学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一)结项要求1.调研报告一份。字数在5000字-10000字之间,要求符合实践主题,体现调研过程,突出项目特色,逻辑合理,语言通顺。调研报告需附相应维普查重报告,查重率低于15%。2.各实践队伍须按照投稿要求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在9月10日之前于校团委公众号推送至少一篇推文进行宣传,并填写《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推文及对外宣传投稿信息收集表》(附件三)。此项为结项必须要求。3.各实践队伍应积极向校外媒体投稿,并填写《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推文及对外宣传投稿信息收集表》(附件三)。此项要求为项目结项评优考核与资金发放审核的基础标准,并且是团队成员以后参与社会实践立项的审核标准之一。4.剪辑成片的视频一份。实践队伍收集整理实践相关视频素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践队伍高呼“强国有我,青春有为”实践口号、开展思政青课、进行联读联学、合唱校歌等视频片段,并填写《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短视频信息收集汇总表》(附件1),于9月9日(周六)前同结项材料一并报送。注意:经剪辑成片的短视频时长在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MP4,视频分辨率:1280*720、1920*1080),避免简单性叙述实践过程,着意于对项目主题的探究、思考,在实践过程中的收获,能使同龄人产生共鸣,促进共同教育、共同成长;深度挖掘,形成有温度、易传播的视频。以下提到的短视频同此要求。5.鼓励创新其他符合实践主题的成果形式,如学术论文、实践照片集锦、访谈实录等,此项为非必需要求。(二)报送要求组别一、三项目由法学院团委(团总支)收集并进行结项考核,进行不少于3天的结项公示后,将拟推荐的校级立项项目的结项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审核;组别二项目将结项材料报送至校团委,由校团委进行结项考核。报送要求如下:1.报送时间及地点组别一、三报送时间及地点:9月9日(周六)9:00-12:00,文治楼315室。组别二报送时间及地点:9月14日(周四)8:30-12:00,新体113室。2.组别一、三结项材料要求(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短视频信息收集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2)《2023暑期社会实践推文与对外宣传投稿信息收集表》(附件3)电子版。(3)《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报告书》(附件2)及其维普查重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以上所有相关电子版材料需打包发送至法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fxytwzzb_work@163.com,文件命名为“组别+负责人+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项目结项材料”。3.组别二结项材料要求(1)《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短视频信息收集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2)《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报告书》(附件2)及其维普查重报告电子版与纸质版。以上所有相关电子版材料需打包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为“XX(单位名称)-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项目结项材料”,用U盘拷贝到现场提交。(三)结项评审我院团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结项考核,并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考核的项目的相关结项材料将被统一报送至校团委进行后续结项评审工作。(四)注意事项1.未通过结项考核的项目不被报送结项材料至校团委,不予发放证书以及实践经费,不具备参加后续校级评优表彰活动资格。2.在立项至结项期间,实践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队伍成员等)有改动且已报备的队伍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于9月14日(周四)8:30—12:00报送至新体113。3.调研报告等文字材料、维普查重报告须自行打印装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须经指导老师签字,盖章时间详见后续通知。二、其它专项其它专项的立项项目应留意相应的结项材料要求与材料报送时间、地点等要求,详见校团委官网通知:https://tw.zuel.edu.cn/2023/0821/c4353a340892/page.htm。 联系方式:钟老师 027-88386902古文韬 13392622872 附件一: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短视频信息收集汇总表(1).xlsx附件二: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结项报告书模板(1).docx附件三:2023暑期社会实践推文与对外宣传投稿信息收集表(1).xls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团委2023年8月27日作者:主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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