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是来自辽宁普兰店法院的选手,今天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平凡中的神圣》。 时间常常就是这样——它旁若无人的自来自去,把回忆和思索留给我们。让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体味自己扮演着什么角色,我们的成长究竟又意味着什么。而作为一名法官,我曾经很自豪,美国著名学者沃德金曾说:“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 但我又常常思索,法律的神圣与庄严就是我们骄傲的理由吗?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有多少责任、多少目标还没有实现啊!翻开中国当代法制史,1995年7月1日,《法官法》正式颁布实施;2001年,《法官法》重新修订;同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职业化的进程在逐步推进,法官的地位越来越高,而人们对于法官的思考也越来越多。 所有理论都是抽象的。那么,职业化的好法官的具体代表又是谁呢?是谭彦?是宋鱼水?他们好像离我很近、但又很远,他们的形象既具体又模糊,没有那些来自我身边的同事带给我的感受更为深刻。虽然同事们是那么平常与平凡,发生在他们身上的那些故事也一样的平淡无奇。但那是我们自己的故事,正是那些故事教给了我很多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的道理。 我要讲的故事是这样的:上个月27日上午,在政治处工作的我接待了两位不速之客,他们送来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向台下展示:就是我手中这面)对我来说这只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但这次我注意到锦旗上“心系弱示群体断案公平公正”寥寥12个醒目的大字中竟然有一个错别字:“弱势”的“势”写成了“显示”的“示”。这也许并无大碍,只说明了来访者的质朴可爱。他们在感谢信中还作出了这样的表述(展示感谢信):感谢你们在我们与建烨建设有限公司为房屋购销合同纠纷一案中,你们付出的万分努力和令人感动的辛劳。感谢你们立案迅速、调解及时,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挽回了赖以活命的损失。 基于他们的陈述,我对此案做了一些深入地了解。从卷宗上,我看到了这样一些字样:收到诉状时间2009年6月17日;立案时间2009年6月17日;被告签署送达回证的时间也是2009年6月17日;开庭时间为2009年7月14日9时30分至2009年7月14日9时40分。也就是说,我们的法官在原告向本院递交诉状的当日即完成了从立案到向被告送达的工作,并且在赋予了当事人合理的答辩期间之后即开庭审理了本案,庭审时间仅仅10分钟。同时我还注意到:原被告纠纷的产生始于2007年12月10日。难道困扰了原被告一年半多的争议我们法官仅用短短10分钟就案结事了了吗? 带着疑问,我找到了案件的主审人郑法官,一位从事审判工作19年的女法官。她跟我开玩笑说“你们秀才不是有一句话叫‘功夫在诗外’吗?我这叫‘功夫在案外’。”从郑法官的介绍中我得知,其实被告公司老总在接到传票的第二天就找到了她,要求她给予关照,并表示将给她相应的“感谢”。案外的话题我们不必??拢?钪盏慕峁?窃诳?デ暗淖詈笪宸种樱?谥7ü俚呐?ο拢??桓婕浯锍闪肆钤?媸?致?獾牡鹘庑?椋?0分钟时间的庭审只是对口头协议的确认。 故事的本身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轰轰烈烈,但卷宗的空白处所没记录下来的‘案外功夫’却是值得我们深深回味的。我曾问郑法官:“怎样才能当好法官?”她又跟我开起了玩笑:“你小子少拿话套我,法官职业化可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热点议题之一,我可谈不了那么高深。” 虽然她没给我一个直接的回答,但却给我讲了一个亲身经历的真实故事。1999年3月14日晚上7点多钟,她偶然经历了一次乘坐双层巴士中途在非站点停车换乘。事后才知:那辆车是大连市公共汽车联营公司702路422号,司机黄志全,在行车途中突然心脏病发作。在生命的最后一分钟里,他做了三件事:1、把车缓缓停在路边,用最后的力气拉起手动刹车闸。2、把车门打开,请乘客安全地下车。3、将发动机熄火,确保车辆与行人安全。做完了这三件事,他趴在方向盘上停止了呼吸。 郑法官饱含深情对我说:“在这十多年来的职业生涯中,我就是怀着对这样一个平凡到了最底层,却伟大到了生命极限的公交司机的感激与崇敬工作的。” 职业无高下,公交司机是一种职业,法官也是一种职业。做为法官的法官,其实并不比其他人更神圣,高下区分之处在于从业者对职业赋予的责任如何承担。愿我们与郑法官一道以黄志全的事迹共勉,做足案外功夫,演绎好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为建设和谐社会尽我们匹夫之责! 谢谢大家!
作者:青春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