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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15”新闻发布会情况

2023-09-30 06:50:47 来源:演讲稿网作者:脱口秀稿子范文 点击:246次

 

2018年铜陵市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分析

 

2018年按照铜陵市发改委(物价局)总体工作部署和省价检局工作安排,铜陵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和解决群众关注这一工作主线,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利益,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化解各类价格纠纷与矛盾,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查办价格举报及违法案件概况

2018年,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共接到各类咨询举报投诉共计658件,查办价格举报及违法案件94件,退还消费者3.512万元。

查办价格举报及违法案件数量前4位的分别是:停车管理收费、超市商品零售、物业管理收费、转供电价格,分别是26件、19件、13件、11件,分别占举报及违法案件总数的27.66%、20.12%、13.83%、11.70%。

二、价格举报及违法案件主要特点

(一)停车价格投诉举报案数居首位。共查办网络价格投诉举报案26件(不含转枞阳县和义安区),占查办案件总数的27.66%。主要问题是:一是停车场管理存在管理不规范,个别停车场明码标价牌丢失、停车场内收费人员素质普遍有待提高;二是停车场许可没有相关规范,存在无审批核准的停车场,收费票据不规范;三是存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其停车费标准在原购房时没有事先说清楚,导致日后双方存在较大争议,投诉到价格主管部门;四是个别小区停车位租金与同类型的小区相比涨幅较大,业主对此有意见。

(二)零售行业超市价格问题增多。共查办超市价格投诉问题19件,占查办案件总数的20.12%。主要问题有:一是节日促销期间,超市内商品标价与结算价格不一,促销时间未到,促销标价签被提前放置货架;二是商家宣传单内促销商品价格与消费者实际结算价格不一。

(三)居民小区物业收费问题仍然是热点。今年以来共查处居民小区物业收费的投诉13件,占查办案件总数的13.83%。主要问题是:新建小区交房,物业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垃圾清运费涨幅过大;小区公共能耗分摊不公示或公示不清;物业公司收费标准与服务质量不对应等问题。

(四)转供电价格矛盾成为下半年的焦点。年8月份以来,随着国家、省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优惠政策的出台,一些商业综合体的电价问题凸显出来,物业公司普遍存在按目录销售电价加公共能耗、转供电电力损耗的综合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以及分摊的电费公示不全等问题。

 

 

3·15新闻发布会市文旅局发布材料

 

2018年,铜陵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旅游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倡导旅游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宣传普及旅游知识,引导市民文明旅游、理性旅游消费,增强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健康和谐的旅游环境。

2018年,市文旅局共接到旅游投诉咨询举报36件,有效咨询投诉30件,接待投诉126人次,约谈旅游社45家次,共计协商调解理赔金(不含保险赔付)40025元。目前,所有投诉均已按规定时间办结并回复;共出动执法人员558人次,检查旅行社(含门市、营业部)、景区(点)、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等经营单位202家次。先后查办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4家旅行社、1名导游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均在改正期内完成整改;精心制作并发布了二十余条旅游宣传警示语,在旅行社、各大景区入口、游客出行始发地、重要路口过街天桥等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标语以简洁明了的方式警示旅游经营者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提醒游客注意识别,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8年,市文旅委办理了一起旅行社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旅游典型案例

2018年9月,市文旅局执法人员在对铜陵某旅行社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门楼有台湾游旅游活动的宣传广告,执法人员查看证照,其不具备出境台湾游资质,经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询问,得知其公司不提供台湾游业务,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财务系统、旅游合同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台湾游有关业务。

在随后的调查询问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认其公司在不具备出境、台湾游资质的情况下,发布台湾游宣传广告,但未组织开展台湾游,未取得违法收入。

2018年12月,市文旅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旅行社可以经营境内旅游、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入境旅游和其他旅游业务,从事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应当取得相应的许可。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出境是由中国内地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由中国内地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由中国大陆前往台湾地区。

近年来,旅行社超范围经营的情况时有发生,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也是我市旅游市场重点整治的内容。2019年,市文旅局将继续加大对旅游市场侵犯旅游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此特别感谢各新闻媒体对旅游市场的宣传报道,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关心、监督旅游市场,谢谢大家!

 

铜陵市卫健委2019.3.15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发言人:市卫健委行政许可服务科、综合监督法规科科长鲁国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卫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以群众密切关心的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为抓手,深入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现将各项执法工作通报如下:

(一)加强医疗行为监管,保障患者就医安全。

一是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在各医疗机构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就医温馨提醒“1234”宣传海报,提醒广大市民安全就医。对全市647家医疗机构和1家血液安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重拳出击打击非法行医。明确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加强对医疗市场的整治力度,全年受理举报27起,立案查处14户,取缔游医摊点12个,移交案件1起,有效维护群众就医安全。为回应社会热点,按照省卫健委统一部署,集中力量查处利用美容院、宾馆酒店、会所、居民住宅等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对全市具备医疗美容项目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二)加强公共卫生监督,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一是加强经营性公共场所监管,保障群众消费安全。紧盯国家卫生城市创建要求及中高考、全国电商大会等重大活动,对全市住宿场所、游泳场所、公共浴室等行业全覆盖检查,确保各类经营性场所持证经营,制度健全,环境整洁,消毒合格,共检查1269户,量化分级管理率100%,有效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二是加强学校卫生监管,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对265所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对61所学校开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对19所寄宿制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专项检查,有效保障了学生的身心健康。

三是加强生活饮用水监管,保障群众饮水卫生安全。全年对106户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开展监督监测,采集各类水样180份,检测结果全部予以公示。加强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巡查,巡查率达100%。

四是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保障群众就餐卫生安全。组织参加全省餐饮具集中消毒“你点我查”活动,对我市3家未按规范要求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严格把关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全年审核通过食品生产企业信息6户,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67件。

(三)完成卫生监督重点抽检,开展专项行动护卫健康。

一是开展卫生监督重点抽检工作。2018年完成国家重点抽检300户的工作任务(其中公共场所113户、饮用水36户、放射卫生12户、学校卫生52户,医疗卫生42户,消毒产品2户、传染病防治42户,血液安全1户)。

二是开展“健康春节”“护卫健康”等专项行动。

1月份开展了“健康春节”专项行动,维护群众春节健康安全。

6月份开展了“护卫健康卫监1号行动”规范放射诊疗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放射卫生安全。

8月份开展了“护卫健康卫监2号行动”规范饮用水监测,保障居民饮用水卫生安全。

10月份开展了“护卫健康卫监3号行动”,开展了消毒产品专项检查,抽查纸尿裤、护理垫、卫生巾等卫生用品34种系列,保障了市场销售的消毒产品(包括卫生用品)卫生安全。

2018年市卫健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范引导服务对象依法执业,全年共立案148起,结案148起。

2019年,铜陵市卫健委将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针对性强、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专项行动,把专项行动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抓手,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各类非法行医行为,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管,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实施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工作,努力为市民营造卫生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19年3月7日

 

 

 

强化消费维权执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原市工商局2019年3.15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2018年,原铜陵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始终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任务,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

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了由原市工商局牵头、27个部门参加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通过了在我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决定。

二、积极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宣传氛围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全国质量月”、“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法治宣传周”等活动为主题,开展消费教育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解答消费咨询1千余人次;全年印发12315消费维权通报12期;10余次深入商场、超市、汽车4S店、公用企业和网络销售平台等企业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三、加强专项市场整治,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以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围绕服装鞋帽、儿童用品、电动自行车、电子电器商品、消防产品、建筑钢筋和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开展“红盾质量维权专项行动”,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案件43件、查处各类网络交易违法案件25件、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9件、查处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件。

四、强化商品质量抽检力度,提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效能

围绕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的重点商品以及监管执法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加大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力度,全年共开展流通领域商品抽检159组,涉及学生文具、小家电、服装鞋帽、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建筑钢筋、电动自行车配件和汽车配件等重点商品,依法对50组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了处理。

五、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畅通消费维权诉求渠道

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及时受理、快速分转、全程跟踪、重点督办,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2018年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5723件,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全市商场、超市、风景区、专业市场和公用企业建立的17条“12315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快速化解消费纠纷158件,极大方便了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9年,我们将在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下,以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保条例》为主线,坚持底线思维,全面提升消费维权能力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谱写消费维权新篇章。

一、以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开展消费维权宣传与教育引导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强化贯彻力度,扩大宣传效果,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经营者诚信经营。围绕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落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开展多元化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二、以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突出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以家用电子电器、儿童和老年人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汽车配件和农村商品质量等老百姓普遍关注的商品为重点,继续开展“2019年质量维权行动”,强化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运用,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合同欺诈以及侵害个人信息安全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加大有关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好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三、以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为重点,深入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强化12315数据综合分析研判和应用,及时准确发布消费警示,为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行业行为和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以及消费者科学消费提供参考。严格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的处理程序和时限,依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进一步提升12315电话接通率、录入准确率、诉求处理率、办结回复率,做到消费者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加强“五进”规范化建设,巩固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建设成果,实现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及时有效和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原质监局3.15新闻发布会材料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多方支持下,原市质监局开展重点产品集中整治,实施“质监利剑”行动,狠抓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监督抽查及区域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规范行政执法工作,12365平台顺利运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维护经济秩序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工作。

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企业100余家,抽查的产品涵盖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铜制品等产品,共计抽取样品115组,合格109组,不合格6组,合格率为94.78%。加强产品质量预警和风险防范工作,对农用物资(化肥)和小家电(电热水壶)开展风险监测工作。加强对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组织实施对27家生产企业开展了国家、省级、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计抽取样品46组,不合格产品1组,合格率为97.8%。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督促不合格生产企业认真查找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目前现场核查已全部合格。通过强化现场检查、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多渠道宣传等方式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假冒伪劣。开展“质检利剑”专项行动和“双打”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30余人次,检查企业198家次,查办案件20件,涉案货值110多万元。2018年,铜陵质监12365平台共接到投诉咨询举报388起,举报投诉和业务咨询的处理率达到100%。成立了缺陷产品召回铜陵分中心,目前已配合省召回中心完成了铜陵市新星航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湿纸巾产品的召回工作,积极开展缺陷调查工作,根据省召回中心转交2家不合格校服线索,督促相关企业召回相关产品。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18年共随机抽查企业32家,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全年抽查比例达到监管对象总数的12%,其中未发现问题的企业24家,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的8家。

二、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

2018年成立了铜陵市标准化研究中心,铜陵市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正式运行。铜陵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并通过了国标委组织的终期评估;支持市政务服务中心成功申报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铜陵有色公司综合节能标准化试点项目”由省质监局报国家标准委,已批准立项。开展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组织铜陵市义安区老洲乡党委、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冠铜业分公司等4家企事业单位申报了4项安徽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组织开展2018年度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确认申报工作和2018年度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工作。组织了200余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共计500余人学习新修订的《标准化法》。起草了《铜陵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日常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和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开展了督查工作。开展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两会”“五一”“中秋”“国庆”以及“2018世界制造业大会”“2018中国县域电商大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消除隐患,全力防范事故的发生。开展电梯、气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危化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攻坚战,6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在富鑫钢铁公司举行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四、加强计量基础工作

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今年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2项,全面完成全年建标任务。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以加油站、商场超市、眼镜店等行业为重点,全年共培育了50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通过加强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加大节能降耗服务力度等方式促进能源计量稳步开展。落实强检计量器具备案制度,免费检定强检计量器具,每年检定计量器具80000多台件,为企业减免检定费用600多万元。开展了电子秤、定量包装、加油机计量、眼镜店计量、全市出租车计价器、环保类计量器具等专项检查整治工作。2018年在全市范围开展了3次定量包装产(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56家,抽查了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白酒、电线电缆、油漆辅料、农资产品和防冻液等定量包装商品250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率为100%,净含量检验合格率为96%。

五、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范认证认可行为

2018年,我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枞阳媒鸭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成为继凤丹、铜陵白姜之后第三个获此殊荣的铜陵地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后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开展建筑材料、建筑工程、食品、机动车等检验检测机构的全覆盖监督检查,检查机构21家,立案查处两家违规检验机构、发现问题责令整改4家。组织开展了消防产品、低压开关柜、汽车内饰等产品专项检查,对自愿性认证现场审查进行监督,开展了能源管理体系和有机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市政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实施意见,PCB国家质检中心基本完成基础建设,6月份通过了国家认监委的资质认定现场审查。

六、典型案例

2018年7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省局《关于疑似不合格产品的线索转办函》对铜陵市新星航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并将该公司生产的湿纸巾进行抽样送检。经合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检验,该公司生产的湿纸巾的细菌菌落总数超出规定技术要求,为不合格产品。该批不合格产品共10箱,尚未销售,执法人员依法实施扣押。该公司生产不合格的湿纸巾,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我局依法给予没收不合格产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原省质监局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在2018年上半年通过网络平台购样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在接受处罚后,及时向省局备案召回计划,决定召回自2017年7月17日至2018年6月26日生产的两个品牌的湿纸巾,该公司通过淘宝网“铜陵市耀星电子商务”店铺和线下经销商与购买了召回期间生产产品的消费者联系退货,受影响的产品数量计674000包。

 

 

 

2019年3.15新闻发布

(原食药监局)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案件292件,其中食品238件,药品24件,医疗器械28件,保健食品2件,罚没款218余万元。其中市本级立案43件(食品/餐饮18件,药品12件,医疗器械13件),联合公安机关办理了6起重大涉刑案件,其中我市某辖区网店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保健食品案已经取得突破,目前已捣毁生产减肥药窝点2处,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2人,冻结涉案资金110余万元,扣押成品1000余盒,价值70余万元。扣押半成品、包装盒等物品近千件。

全年共接到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178件,受理826件,咨询221件,意见建议4件。其中,食品类670件,占81.1%;保健食品类72件,占8.7%;其他依次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所有受理的投诉举报均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给举报人,满意率100%。通过投诉举报立案查处了31件,罚没款近25万元,及时兑现5起投诉举报奖励1万余元,包括8件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案、2件淘宝、天猫平台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和1件通过饿了么APP超范围经营销售冷食案,都是经过群众投诉举报发现的。

 

典型案例

 

1、“7.10”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尊瘦纯中药减肥胶囊案

在2018年全省食药“网剑”2号行动开展期间,我局通过对淘宝网店筛查,发现辖区内某网店销售的“尊瘦纯中药减肥胶囊”消费者对产品留言评价服用后出现头晕、心悸、食欲不振等身体不适情况,怀疑其中可能添加了减肥类化学成分。后经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发现确认其中添加了西布曲明,而西布曲明为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药成分,故初步判定该产品涉嫌为有毒有害食品。7月6日,我局将线索及检验结果移送至市公安局,经公安局治安支队、铜官分局民警对淘宝店家身份信息和产品物流信息的核查,确定了本辖区内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7月10日,石城路派出所对此立案侦查。

经过近3个月的侦查,9月28日,市公安局与我局组织了近50名执法人员开始收网,在铜陵、山东泰安和临沂三处同时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2人),捣毁生产窝点2处,查获尊瘦纯中药减肥胶囊1000余盒,半成品、包装材料等近千件。经查明,孙某某自2017年7月从事微商销售尊瘦纯中药减肥胶囊产品,并将张某某发展为下线。因货源紧张常出现断货,于是张某从互联网寻找产品的配方,购买了生产工具、包装材料及荷叶粉、当归粉、西布曲明等原料,从事生产活动。生产的产品由孙某某统一销售。经公安机关统计,本案总案值超过1000万元。经检验部门对涉案产品尊瘦纯中药减肥胶囊成品和原材料粉末(中间体)的检测,发现3份成品含有西布曲明,3份原材料粉末(中间体)含有酚酞。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的侦办之中。

2/从无证个人处购进药品系列案

2018年7月17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向我局通报案件线索:市民马某某涉嫌非法经营药品,向义安区某某大药房、义安区五松镇某某路大药房二店、铜陵某某大药房有限公司等多家零售药店销售。公安机关在马某某住处搜查发现了“蓝芩口服液”、“硝呋太尔制霉素阴道软胶囊”、“银杏酮酯滴丸”、“坎地沙坦酯胶囊”、“甲磺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5种药品实物。

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发现,马某某通过互联网、微信、QQ等媒介违法收购药品,货值逾10万元,涉嫌非法经营,已被刑事立案。我局对公安机关取得的有关证据进行了固定,经我局协查上述5种药品为合法产品。8月8日,我局对涉案4家零售药品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个人处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4家零售药店自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间,多次从马某某个人处购进“安斯菲”、“寿比山”、“速效救心丸”、“奇正消痛贴”、“蓝芩口服液”、“银杏酮酯滴丸”等药品,货值计2万多元,品种多,数量大,性质较为恶劣。我局依据法对当事人处以货值金额最高倍数5倍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了当事人药品GSP证书。

 

 

市烟草专卖局2018年消费维权成果

一、卷烟打假工作整体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领导下,在公安、国安、工商、交通、邮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继续保持卷烟打私打假高压态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累计查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986起,查获各类非法卷烟12713.1条,涉案金额292.1329万元,上缴行政罚没款24.6602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破获涉烟国标网络案件1起,判刑3人。

   二、典型案例

(一)“5.25”微信售烟案

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利用微信朋友圈出售商品成为了时代的新趋势,但是也让不法分子钻了互联网的空子,通过微信朋友圈大量出售非法卷烟,危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铜陵市公安局义安分局和义安区烟草专卖局承办的“5.25”微信售烟案件,为网购卷烟的消费者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2016年3月,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发现铜陵籍嫌疑人曹某及其妻子陈某利用微信在朋友圈上大量推销卷烟,并发布卷烟价格信息、发货物流单号。经对物流单号进行排查,执法人员发现嫌疑人的卷烟货源均由福建漳州和广州两地通过物流运至铜陵。为进一步查清非法卷烟的来源,市公安局、烟草局成立专案组,重点围绕嫌疑人的上线,赴福建漳州开展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

由于本案上线的反侦查能力极强,在取款方式上,犯罪嫌疑人雇佣老弱病残者代替取款,且所有涉案身份信息均为虚假信息,取款人及取款地点也不固定。在联系方式上,犯罪嫌疑人长期使用无线上网卡登录微信,无法固定准确位置,给案件侦办带来很大困扰。办案人员克服种种困难,经过历时2年的苦心经营,掌握了主要违法嫌疑人的50多个业务手机号码、2个支付宝账号、16个微信账号及8张银行卡信息,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并于2018年4月11日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卷烟106条。

(二)“12.28”非法经营案

随着“降焦减害”等生产工艺的发展,真烟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逐步降低,而假烟则危害巨大。生产假冒卷烟所用的原料质量低劣,生产工艺和配方落后,有害物质严重超标。不少消费者由于缺乏辨别真假卷烟的能力,购买并吸食了假冒卷烟,不但在经济上遭受损失,身体健康也会受到严重损害。由市公安局铜官分局与铜官区烟草专卖局侦办的“12.28”非法经营案有力地震慑了涉烟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28日,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发现,在铜陵市铜官区辖区内,有人利用上门推销的方式,通过物流寄递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经初步侦查,发现福建诏安籍男子张某某2013年起利用上门推销、同伙介绍的方式,使用虚假身份办理的手机号码、银行账号,在安徽铜陵、芜湖、贵州六盘水、河北保定、廊坊等全国30多个城市建立假烟销售渠道。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抓后,其他涉案人员纷纷毁灭相关证据,使得本案取证工作难度增加。为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打击处理到位,该案由省烟草专卖局挂牌督办,经市公安局铜官分局和铜官区烟草专卖局办案人员两年多的调查取证,该案取得了重大突破,2018年12月,铜官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涉案的案犯作出判决,4名涉案人员获刑,累计刑期12年零4个月,罚金61.50万元,法院认定涉案金额137余万元。其中该案首犯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二个月,是市烟草局办理涉烟犯罪网络案件有史以来量刑最高的案件。

 

 

 

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2018保险消费维权情况

 

2015年,铜陵市消保委与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处理各类投诉案件,充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铜陵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了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的成立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了方便、快捷解决理赔纠纷新渠道。截至目前委员会一共接收50起案件,其中46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保险合同纠纷案件3起,代位追偿案件1起。案件调解周期为15天,达成书面调解协议20起且均已履行完毕。成功调解涉及金额161.95万元。

一、突出人性关怀,维护群众权益。

交通事故中,常会出现一些弱势群体。他们家庭贫困,生活困难。调解员总是以发自内心的真挚情感,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全力为其争取合理利益,尽量满足他们的诉求,切实给予关心和照顾。在调解的案件中有一例原告90岁高龄的老太太在等红绿灯时被车撞倒,伤势严重,被告未支付医疗费用,原告老太太无力垫付医药费,为了给患者先行治疗,经调解员沟通,国元农险先行垫付2万元为其治疗。

二、坚持依法调解,实现客观公正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紧密结合调处程序、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等关键环节,积极向当事人双方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行各类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确保当事人心服口服。2017年被告杨某驾驶轿车与原告杜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全责,且被告在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原告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尺骨骨折、左第五掌骨折等,因原告与被告未能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向铜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铜官区法院将案件委托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调解委员会反复多次沟通调解,根据国家赔偿标准客观公正的为其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保险公司于调解协议签订后15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118400元整,当事人表示满意。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市消保委2019年“3·15”新闻发布会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2018年,铜陵市消保委在原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履行法定职责为己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消费引导,强化纠纷调处,创新维权机制,推动社会共治,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我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处理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18年,铜陵市消保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095件(其中市消保委259件),调解率达100%,全系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8万元。

二、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民为和谐社会服务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是一项致力于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的民生工作和惠民工作,主要是围绕“消费安全放心、消费质量放心、消费价格放心、消费服务放心、消费维权放心”开展创建,该项工作由原市工商局和市消保委作为放心消费创建的牵头和具体实施部门。2018年,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相互协作下,全市共培育参创单位143家,认定出县区级示范单位71家,市级示范单位10家。我市的创建工作紧扣打造铜陵“放心消费之城”的目标,特色鲜明,形成了“三高、三多、两强化”的铜陵创建模式,创建做法在《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消费者报》进行了刊登宣传。

三、深入开展消费教育活动,践行“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

2018年,市消保委密切关注老年消费者、农村消费者等消费群体,通过开展广场宣传、消费教育讲座等形式向消费者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消费知识,共深入企业、乡村等场所开展消费教育活动9次,还在铜陵市老年大学建立老年消费教育示范点。

四、其他工作

2018年,市消保委共编印《简报》10期,发布信息稿件共计86篇次,其中《华帝赠消费者3000元抵用券安徽铜陵消保委调解一起“夺冠套餐”纠纷》在《中国消费者报》头版刊登。向媒体发布消费警示7次,开展查询建议工作2次,整理、汇编完成了10个较为典型的案例,以供省消保委汇编成册使用。

典型案例:华帝赠消费者3000元抵用券市消保委调解一起“夺冠套餐”纠纷

6月29日,消费者芮先生在该市一家电器商场门口看到了海报宣传,海报称3月29日至6月30日购买华帝品牌的油烟机和灶台,若世界杯法国队夺冠,厂家全额返还货款。芮先生说家中正巧需要油烟机和燃气灶,就付了4900元购买了华帝品牌的“夺冠套餐”油烟机和燃气灶。

世界杯决赛结束,法国队真的夺冠了,芮先生来到电器卖场要求退款,谁知却被拒绝了。

7月17日,芮先生向市消保委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市消保委工作人员随即联系到电器卖场华帝品牌店的店长。该店长称,芮先生购买的油烟机和灶台原价是4999元,由于消费者已经享受了99元的优惠,且没有签订协议,因此不能参加华帝的退款活动。芮先生却表示,其购买时导购员并未说明享受优惠就不能参加活动,签协议的事情更是提都没提。而该品牌店店长表示,卖场已经帮芮先生跟经销商联系,但经销商不同意退款,且表示这个活动是华帝厂家开展的,卖场无法处理。

市消保委认为,既然导购员当时确实没有将活动介绍清楚,而且卖场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芮先生放弃参加活动,不管活动的举办方是谁,卖场都有责任帮助芮先生处理好问题。

7月20日,在市消保委的建议下,芮先生和华帝厂家相关负责人约到卖场内当面协商,最终华帝厂家赠与芮先生3000元抵用券,购买任何华帝品牌商品均可当现金使用,芮先生对这一结果表示认可,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

每年市消保委处理的类似投诉很多,包括合同纠纷、产品质量以及服务类问题,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在此感谢各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对消费维权事业的支持!

发布完毕,谢谢大家!

作者:attitude is altitude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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