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管理也能结案”。邹碧华法官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院系统内认可度非常高的审判技能必读书,该书末尾对相关领域审判知识点的总结归纳,深刻体现了邹碧华“知识管理、知识共享”的总结创新理念。沿着邹碧华的足迹,中关村法庭开始了庭内知识管理平台与共建共享机制的探索建设,通过信息化共享手段,在庭内建构知识管理的基础“三库”平台,即问题收集库,律例梳理库,审判经验库,让“三库”之间形成可持续的逻辑循环体系,以轮值召集组、学术调研组及法官会议机制等为组织依托,配套制定知识要素、分类、类型等模块及收集、加工、归入、整理、共享等流程的操作规则与责任分工章程,持续开展案件类型化、类型要素化、要素标准化的审判知识管理工作,并将庭内干警在知识管理中的贡献度及责任落实度纳入评优评先体系之中,逐步实现了知识管理、知识重述,知识共享、统一裁判、减轻重复劳动的目标。
“可视化让我害怕也让我欣喜”。最近我在重读一本书,是邹碧华法官的遗作《法院的可视化管理》,这本书让我在走上法院中层管理岗位的道路上受益匪浅,让我近距离感受到周强院长所说的作为“一名优秀的专家型法官和法院管理者”的邹碧华法官,在不忘人民法官初心使命道路上如何大胆创新和艰难探索。
司法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永远在追梦的大海上,有时会遇风浪,会涉险滩,会感到茫然。我想把初心比作舵,唯有牢心把舵,才能驶向正确的方向;我想把改革比作帆,唯有升帆起航,才能乘风破浪。我想把使命比作桨,唯有奋力划桨,才能攻坚克难!
我觉得邹碧华同志身上最耀眼、最核心、最值得我们广大法官学习的精神,就是两个字——担当。如何让担当成为自觉行为,我想结合自身实际,谈四点体会。
第一,要让担当成为自觉行为,就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让群众感受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向来都是高度一致的。人民性是我们司法的本质属性,30多年司法工作中,我时刻提醒权力来自人民,我们法官永远是人民利益的守护者,永远不能忘记初心,不能忘记司法是为人民服务的,如果没有人民性,司法就没有方向没有灵魂。第二,要让担当成为自觉行为,就需要有深厚的群众感情,让群众感受到,我们法官永远是他们最值得信赖的人。第三,要让担当成为自觉行为,就需要有科学的工作方法,让群众感受到,每一起案件的裁判都是公平公正的。根据长期和老百姓打交道积累的办案经验,我总结出一套工作方法,那就是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式化解纠纷。司法的根本职能是裁判,裁判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处理效果。第四,要让担当成为自觉行为,就要善于倾听时代声音,让群众感受到,我们永远是人民群众利益的坚定捍卫者。不同的时期,我们面临的形势不同、任务不同,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指出了很多现实问题,也开出了很多良方。不管时代如何变化,我们的初心和使命不变,为人民解忧的宗旨和理念不变。
在这里,我想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所提出的“五句话”目标,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是以无我之境忘我钻研,做学思践悟新思想的先行者。无我之境,是一份求索真理的生命态度。二是以无我之境守护正义,做理想信念不动摇的“燃灯者”。无我之境,是一份“天下为公”的大道情怀。22年的法官生涯,邹碧华一直心怀崇高的职业理想,办结一大批在上海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案件,把高度的责任心倾注在定分止争的过程中,用经得起检验的裁判彰显法律的威严。三是以无我之境拼搏斗争,做干事创业敢担当的急先锋。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每一个法官都要拿出这样的担当,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而斗争。四是以无我之境奉献群众,做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知心人。无我之境,是一份“民胞物与”的恻隐之心。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做到“无我”,就要打破“我”和外界的隔阂。五是以无我之境磨砺风骨,做清正廉洁守底线的铁包公。无我之境,是一份绝离尘嚣的清新之美。面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种诱惑,邹碧华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曾告诫大家:“一个人要成长为法官,要经过很多努力与奋斗,需要家人多少支持与付出。然而,当他被金钱绊倒时,一切都将灰飞烟灭。”众所周知,法官并不生活在真空之中,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确实不易。就我自己来说,办案多年,也遇到过许多金钱物质诱惑,人情纠结、朋友误解,不以物惑,一心断案,从不曾让法律的天平倾斜!
邹碧华同志以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为信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甘当司法改革的“燃灯者”,将改革一点一点往前拱;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践行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这位“燃灯者”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他所燃起的星星之火已然壮大成为熊熊燃烧的火炬,我们接过来了,包括我在内的无数法官以邹碧华精神为指引,坚守初心使命,传递改革先行担当使命!
作为一名在基层政法战线上工作了23年的老党员,作为孩子们口中的“法官妈妈”,我认为,法官的信仰是对公平和正义的向往与追求,是对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司法保障。正如邹碧华所说,做法官既要善解法律,也要善解人意。我认为,作为法官,特别是少审法官,既要刚正无私,又要心里坦荡有大爱,始终怀着对法律和法官职业的挚爱,对国家和人民的深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所有的孩子们都应该建设和参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泥泽中的少年、所有纠纷中的家庭成员都应该能够共享。党和国家给我这么高的荣誉,我深知我所做的还远远不够。
为此,我将深入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立足本职,竭尽全力,挽救失足少年,修复冲突家庭,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不懈努力,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的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好的纪念是传承,如何才能把传承邹碧华精神真正落实在行动上?我想,这个答案需要回到“邹碧华如何成为邹碧华”这个问题里找,理解邹碧华精神,从中汲取力量。第一,汲取成长力,输出倒逼输入。2017年,邹碧华的遗作《法院的可视化管理》终于面世。我是其中一个篇章的整理者,在整理的过程中,让我开始重新理解邹碧华。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他给自己设定目标,坚决执行。所以,当我们做一个切片,看他登峰造极的能力是如何而来时,会被深深地震撼,震撼于一步一步地艰难,也震撼于积累沉淀的厚重。第二,汲取思考力,追寻终极问题。还是在整理邹院长的手稿中,有个细节印象特别深,他在多处写道,要问“五个为什么”,具体什么意思呢?是要发现问题背后的问题,找到真正的解决办法。这才是邹碧华说的“可视化”。也正如邹碧华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深入到审判思维的层面。办案出了问题,表面看可能是技术问题,但深究下去很可能是思路问题、思考方法问题。第三,汲取精神力,牢记使命担当。曾经有记者采访我,如果时光倒流,他会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改变吗?我当时想了一下说“不会”。因为对于邹碧华来说,这是使命召唤。
电影《邹碧华》主题曲中有一句歌词感人至深,叫“无私奉献,怎能没有我,点灯的人,怎能没有我”,它既是对邹碧华精神的讴歌,也在我们心中激荡起了强烈共鸣。
一是要始终保有对党和人民的忠心。邹碧华同志自1988年北大毕业进入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做起,直至上海高院副院长,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一心扑在法治事业上,一生坚守法治信仰。
二是要始终保有守护公平正义的良心。“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是邹碧华同志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他用法官的良心努力守护着公平正义。
三是要始终保有争创一流业绩的恒心。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忘我奉献。为了工作常常加班加点,有时甚至忙到凌晨三四点钟。在有限的时间里,真正做到了时刻扑在工作上,分秒投入事业中。
四是要始终保有传递司法温情的仁心。作为法官,我们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始终满怀一切为人民的深情,把这份深情渗透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从感情上尊重人民群众,贴近人民群众。同时,在准确理解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基础上,更加关注社会公众新要求、新期待,想方设法创新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们如何继续秉承邹碧华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让我们在公正为民、敬业奉献、勇于担当中积极作为,值得我们深思。一是学习弘扬邹碧华的公正为民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他的言传身教告诉我们,法官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在这个岗位上,如果不能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就有负于法官的职责。
二是学习邹碧华敬业奉献精神,做司法事业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邹碧华教会我要从社会治理的大局看法院碰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纠纷发生,使一系列社会治理难题得到有效破解。三是秉承邹碧华勇于担当精神,甘当司法改革创新道路上的“燃灯者”。习近平总书记说,事业发展永无止境,共产党人的初心永远不能改变。邹碧华身上凸显了新时代独特的精神气质,他曾说过,“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他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诉讼服务和审判管理水平,将法治、公开、创新的理念运用到科学管理中。唯有不忘初心,方能牢记使命。
邹碧华虽然已经离开我们,但他公正为民、敬业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仍将继续激励我们,他是司法航程中的明亮灯塔,他是改革道路上的熊熊火炬,他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初心,会指引我们继续完成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
要从思想深处寻根究本,真正悟初心。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法机关,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良心所在,是代表着公平正义的地方,法官则是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者。那么法院和法官的初心是什么呢?我个人理解,是要时刻坚持党的领导,时刻牢记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根源,时刻保持信仰敬畏法律之心,时刻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举,时刻为共和国法治事业贡献力量。而邹碧华同志正是我们法院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杰出代表与学习榜样。
要从先进典型处汲取力量,学习守初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先进代表,在广大党员队伍中从来不乏例子。人民法院作为中国法治事业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涌现出无数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要在实际工作中砥砺前行,积极践初心。对于初心与使命,理解得再好,学习得再好,如果不在实践中扎扎实实去践行,那也只会是空中楼阁。
作为来自基层法院的一名普通法官,长期从事基层民事审判工作,办理的都不是大案要案,但都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案件虽小,但每一个案件的影响不会小,一件小案办好了,不仅案件当事人会信服法院、信服法律,其影响力还会影响到当事人的亲属、街坊邻居、同事朋友。所以作为一名基层法官,绝不能因案小而不为,一定要平等对待每一起小案件,平等对待每一名当事人,让看似冰冷的法律温暖起来。
在我心里,邹碧华精神就像是一盏明灯,永远指引和激励着我前行的脚步,用尽一腔热血争做一名新时代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好法官。
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忆犹新,那是2014年的一天,我从微博推送里获悉了一名叫邹碧华的法官突然病逝的消息。带着震惊、悲痛、惋惜,以及对未曾谋面同行的怀念,我时刻关注着关于邹碧华同志的报道,网上网下,哀思如潮,纪念文字喷涌而出,追忆怀念连绵不绝。人们称赞他,“法官当如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等等,每一个评价都如雷贯耳、振聋发聩,在价值多元、众声喧哗的当今社会,一名法官能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这是对他平凡而又伟大的一生最好的评价。他用生命生动诠释了应该如何做一名新时代公正为民的好法官,如何做一名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如何在平凡的工作中追求理想、奉献一生。斯人已逝,但其精神却历久弥新。很多人说邹碧华同志走了,他作为“燃灯者”在最后一刻燃尽了最后一滴灯油。这当然是对他鞠躬尽瘁的一生极高的评价。但是我认为,虽然我们痛失了一名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好法官,但他这盏灯不仅没有熄灭,反而熠熠生辉,一直照亮和指引着像我一样的千千万万个普通法律人的职业道路,成为我们法律人心中永恒的一盏“明灯”!
我是2008年进入法院工作的,期间有幸2次在现场深入地聆听邹碧华院长的教诲。第一次是2011年4月,当时担任长宁法院院长的邹碧华来闵行法院,为全院干警做“要件审判九步法及其基本价值”的专题讲座。那时我担任助理审判员,走上审判席的第一个年头,审判经验十分单薄、审判能力也非常稚嫩。可以说,这次讲座建立了我对审判活动的最初的系统性思考。当我在审监庭面临种种疑难杂症的时候,依然会回归到“要件分析法”,对整体审判思路进行复盘和推演。第二次是2014年7月,在一次司法改革研讨会上,当时担任上海高院副院长、司改办主任的邹碧华做了题为“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基本思路”的主旨发言。当时,闵行法院是上海司法体制改革4家先行试点法院之一,我也刚刚借调到院司改办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特别是法官员额制改革,是一项“动自己奶酪”的硬骨头。在现在看来已经形成共识的“优化结构”的改革路径,在当时还有一个强大的对手,叫做“就地卧倒”的改革方案,也就是论资排辈,让年轻的助理审判员“卧倒”的方案。邹碧华以翔实的数据、有力的分析、可视化的演示论述了不同改革思路的差异。
这是他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也催促我们时时自我鞭策,要扑下身子实干苦干,也要注重总结提炼和系统集成,把无形的价值和理念,转化为有形的路径和方法,使我们的司法精神、司法事业得到更为坚实、更为精确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