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更进一步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精神和“1246”工程,对标对表双高建设目标任务,力争取得创新创业标志性成果为首要任务。
现结合2022年首届创新创业实验班经验,进一步优化实验班课程和师资,跨学院、跨专业实施创新创业精英式教育。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创业能力,更好地推动各二级学院培育专创融合、科创融合的优质项目。经研究决定2023年开春之际,开设第二届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验班。现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创新创业实验班以培育互联网+大赛项目和储备创新创业人才为目标。针对院、校级“互联网+”大赛重点项目、创业园项目、创新活动室项目、创新社团等成员,开启精英式培养模式,实施创新创业专门教育,切实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及创业能力。培养学生成为敢闯会创、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创业实践型人才。
实验班开设商业模块、大赛模块课程,让学生初步掌握商业模式、市场营销、团队管理、领导力训练、战略管理、财务管理、计划书撰写与项目路演等知识与技能,
二、培养方式
(一)教育模式
1.择优推荐:面向全校招收40名创新创意较强的优秀学生,须经二级学院择优推荐。可从各类各级获奖学生、创新活动室成员、创新社团成员、创新创业委员、创业园项目团队、学生干部中优选。
2.授课时间:2023年2月-6月,每周三下午5-8节课。
3.名师授课:聘请国赛评委专家、省级以上优秀双创导师及企业管理精英分别进行授课。
4.课程模块:主要分为专题讲座、素质训练、创业实践三个课程模块。具体包括商业模式、市场营销、团队管理、领导力训练、战略管理、财务管理、计划书撰写与项目路演。
5.资源倾斜:院、校级资金支持,校内外市场资源,校内外导师指导。学校各专业创新活动室、创业模拟实践中心、大学生创意创业园、创客咖啡吧等,优先对实验班开放。
实验班课程表(暂定)
序号
专题
课时
授课形式
1
经典领读:《活法》、《基业长青》
4
阅读、研讨
2
大赛政策研读、文件研讨、参赛策略确定
4
阅读、研讨
3
商业设计
4
工作坊
4
市场调查和用户洞察
4
工作坊
5
战略营销
4
工作坊
6
企业运营:以年度计划为核心
4
工作坊
7
团队组建与管理
2
工作坊
8
参赛项目管理
2
工作坊
9
财税基础:“三表”与税务筹划
4
工作坊
10
法务基础:“三法”与股权设计
4
讲座
11
投资与融资
4
讲座
12
商业写作:路演演讲稿、商业计划书(详版)
4
工作坊
13
公共演讲
4
工作坊
14
PPT设计与制作
4
工作坊
15
视频创作
4
工作坊
16
商务礼仪
2
工作坊
17
压力管理
2
工作坊
18
前沿科技(系列讲座)
2
讲座,由部分参赛团队指导老师承担
19
电影赏析:《光辉岁月》《社交网络》《中国合伙人》《当幸福来敲门》《奇迹●笨小孩》
2
工作坊
(二)考核管理
1.班级管理:创新创业学院配备班主任1名,统筹校创委会学生干部、实验班班委干部,协调负责班级事务和考勤管理。按上课考勤(30%)、课程考核(40%)、项目考核(40%)三部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2.学分认定:按实验班培养方案,修完所有课程模块,可认定不超过6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也可置换选修课的课程学分,置换课程总量不超过2门,置换流程参照《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3.归档工作:创新创业学院对实验班进行考核建档,经教务处审定,最后移交学生归属二级学院核实认定。
三、推荐程序和选拔条件
(一)宣传与推荐
春季开学期初,学校发布实验班方案通知,各二级学院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并做好院级重点项目遴选与团队组建工作。推荐项目团队学生成员5名-8名,配备指导老师1-3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理想。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要求。
3.“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挑战杯等重点项目团队成员。创新活动室成员、创新创业社团成员、大学生创意创业园项目成员。
4.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获得者及各类技能竞赛获奖者。
(三)选拔程序
1.学生申请:学生下载填写《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验班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经二级学院审核盖章。由学院统一提交创新创业学院。
2.附加材料:需提交经教务部门审核认定的学分选修情况说明,及个人简历。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创业大赛成果展示性材料、创新创意性简介、视频等支持性材料。
3.面试入选:根据二级学院推荐名单,由创新创业学院联合教务处组织面试,确定最终入围名单。
4.审批公示:由创新创业学院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在学院网上公示。
四、其他事项:
1.提交材料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前,提交创新创业学院刘思怡处,联系方式:19821698821 办公室电话:8266323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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