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成员届中补选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xxxx第十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届中补选工作实施方案》(xxx发〔2021〕8号)的文件精神,为开展大兴社区居委会缺额居委会成员届中补选工作,及时配齐配强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结合本社区居委会实际情况,特制定大兴社区居民委员会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原则,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能力强、年纪轻、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提高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乡社会共同体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组织指导
为进一步做好补选工作,加强对补选工作的指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大兴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
xxxx
xx领导小组地点设在xxx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成员有:xxx,负责选举工作中的日常事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选举的宣传、动员工作;
(2)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报街道办居民委员会补选工作指导机构备案后公告;
(3)召开补选工作会议,部署补选工作,培训补选工作人员;
(4)确定并公布选举日、投票地点、投票方式;
(5)确定并公告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公共代写人等,并进行培训;
(6)审查居民代表会议人员资格,公布居民代表会议人员名单,处理居民代表会议人员提出的申诉;
(7)组织对初步候选人的审查资格,经报区级相关部门联审后,公布初步候选人人员名单,酝酿、协商、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
(8)主持召开选举大会,组织投票选举,确认选举、选票是否有效,公布选举结果;
(9)处理并向上一级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报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
(10)总结选举工作和整理档案,报街道办备案;
(11)办理选举工作中其他事项。
三、补选内容
本次补选社区居委会委员x名。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
大兴社区居委会委员补选投票日原则定为x月x日前。
(二)选举准备阶段(时间x年x月x日前)
1、成立机构(时间xx年x月x日)
成立大兴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工作方案(时间xx年x月x日)
xx居委会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补选工作方案。补选工作方案应包括选举日期、选举方法、步骤及工作措施等。
3、强化人员培训(时间xx年x月x日)
切实加强对此次补选工作业务人员和居委会补选工作骨干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居民领导小组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黄河路街道办事处下发的有关文件及补选工作程序、制度等,使补选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居民领导小组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有关操作规程。
4、加强宣传引导(时间xx年x月x日-x月x日)
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公示栏、现场咨询、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家喻户晓,为民主选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5、召开居民代表会议(xx年x月x日)
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举手表决通过补选工作实施方案及补选领导小组名单。
(三)选举实施阶段(时间xx年x月x日——x月x日)
1、进行居民代表会议成员登记并公布居民代表成员名单(xx年x月x日-x日)
登记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审查居民代表会议人员资格,居民代表名单应在选举日前30日在居委会所在地按居民小组顺序连续张榜公布7天,并在每个居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居民代表会议人员名单,处理居民代表会议人员提出的申诉。
2、候选人提名阶段(x月x日——x月x日)
候选人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遵守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
(3)为实现社区居委会干部队伍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本次参选的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50周岁以下且具有本居委会户籍或在本居委会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身体健康,中技及以上文化程度。
(4)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
居民委员会缺额成员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本次补选委员的候选人提名依据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直接提名的方式,提名候选人,提名时间为7日左右。
3、公布提名候选人人员名单(6月23日前)
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提名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本人不愿被列为候选人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居民委员会补选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候选人的缺额按照提名得票多少的顺序依次递补。居委会于6月23日前公布提名候选人人员名单,按照候选人姓氏笔画顺序张榜发布,并报黄河路街道办事处备案。
4、对提名候选人人员进行资格审查(7月26日前)
此次提名的候选人先由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候选人参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街道办事处、纪工委、计生、综治、城管、派出所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再报区委组织部(或区民政局)进行区级联审确定后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5、公布正式候选人人员名单(7月30日前)
正式候选人应当按照候选人的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的10日以前张榜公布。对依法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调整或者变更。
6、委托投票及选举前准备(8月26日前)
(1)投票选举前,不能参加投票的代表,在选举日1日前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代表代为投票,并到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每一代表接受委托不得超过2人。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经核实,确认委托有效后,应当在选举日当日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名单。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向受委托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发放委托证后,委托方能生效。受委托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凭委托证领取选票、写票、投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不得转委托,候选人不能接受委托。
(2)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应提前公布投票选举开始和截止的时间、地点,准备票箱、选票和选举结果报告单等,布置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对不识字的投票人,可以确定代写员(代写员可由无选举权的街道指导工作小组人员担任)。
(3)由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名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人,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工作人员各1人,经居民代表会议通过,于选举日前7日公布。候选人及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不得担任监票、计票、唱票、工作人员等工作。
7、投票选举日(8月27日前)
本次补选投票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10点00分开始投票,投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上午10点30分,投票地点为xxx会议室,投票方式为居民代表无记名投票直接补选。
(1)本次补选应先由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向居民代表会议成员介绍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结束后,开始发放选票。
(2)缺额的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成员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产生。此次选举采取一次性投票选举,设立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居民代表会议成员不受任何干扰,能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
(3)按照开始投票时间,和投票截止时间,居民代表会议成员依次排队领取选票,然后进入秘密写票间独立写票、投票。没有书写能力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可委托代写员填写选票(被推选为总监票、总计票、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先领票、先投票)。
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作废;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参加选举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数以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名单为准,票数按票箱中收回的选票计算。居民代表会议成员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居民代表会议成员过半数的赞成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在当日内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根据第一次投票未当选人得票多少顺序按照差额选举规定确定候选人名单(不设另选人),再次进行选举。
8、宣布选举结果
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统一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进行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上报街道办和区民政局备案。所有从票箱收回的选票,由选举工作人员签封后交由街道办公共管理办公室保管。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31日前)
补选工作全面结束后,居民委员会成员补选工作领导小组要统计有关数据,填写工作报表,完成书面总结,并将补选的文件、资料等整理成册,归档存档,将补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报黄河路街道办。
Xxxxx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