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优先选聘高学历原则。
3、按事业单位人事改革要求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原则。
4、未聘人员自主择业原则。
(三)报考资格确定。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属XX年垫江籍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协议生);二是在XX年7月31日前完善了报到手续的。
(四)考试考核办法
1、考核。考核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一是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二是制定公布《垫江县计划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量化考核办法》,为考核提供了依据。三是进行资格审查,进一步确定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四是量化考核。根据《考核办法》和毕业生档案记录情况进行行集中统一考核。考核成绩占师范类毕业生总成绩的60%。
2、考试。考试出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
(1)报名。凡具备报考资格的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原件、一寸半身免冠照片5张,于24日下午2:00至25日上午12:00,也就是今天下午2:00开始在垫师学生食堂报名。逾期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规定。本科协议生按《需求本科生》中所列专业对口选报志愿,非协议专科生和专业不对口的职教师资本科生要注意:一是限在需求“非协议专科生及职教师资表”中所列
专业对口选报志愿;二是未明确专业要求的乡镇学校岗位的自愿选填;三是选报乡镇学校岗位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报考原生源所在片区学校;四是专科协议生按《就业协议书》约定的条款选报。
(3)考试科目。(1)非协议生:第一科:《教育学》《心理学》共100分;第二科为《综合知识》100分,其中《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占70%,《时事政治》(XX年6月至XX年6月)事30%。两科考试时间都为90分钟。考试成绩占考试考核总成绩的40%。
(2)协议生考试单列,考试科目、内容、计分办法与非协议生相同。
(五)参聘资格确定。参聘资格由县人事局确定。办法为:协议生和非协议本科生,在考试考核后取得参聘资格。非协议专科生依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和聘用安置比例确定参聘资格。
(六)选聘与安置。取得参聘资格的毕业生,由县教委选聘安置。选聘安置遵循以原则:一是根据毕业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和考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聘安置;二是按志愿未被聘用安置的,根据自愿和成绩对应学校排序安置的原则进行选聘安置;三是按以上原则未安置的,根据成绩高低及对应顺序和学校分类分片排位次序聘用安置。(顺序为:1、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学校;2、生源地所在片区内学校;三是其它片学校。)四是女生原则上不单独选取聘安置到无女性教职工的村校,如有安置,需安置到交通比较方便的学校。
(七)如何完善聘用手续。选聘安置后,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式四份的聘用合同,由县教委审核后,报县人事局鉴证。
四、纪律要求
今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问题具体复杂,希望在座的毕业生要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凡是在这次就业安置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等形为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同时,希望我们工作人员严守纪律,公正无私,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
同志们,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祥合的良好氛围,我相信,这次就业安置工作,在在座各位的理解支持下,在各部门密切配合下,一定能取得圆满成功!
最后,祝各位同学心想事成、事事顺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