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腾龙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美湖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让智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浔中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免去其县公安局国宝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贵军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免去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冯超培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郑长结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队长;
卓昌晶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曾昭良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徐良峰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大队长职务;
连荣垚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浔中派出所教导员(正科级)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金德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陈志鸿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
赖孝炎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黄景星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龙门滩派出所所长职务;
林文锐同志任德化县看守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张鹏龙同志任德化县看守所教导员,免去其县公安局龙门滩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志鹏同志任德化县拘留所所长;
李晓阳同志任德化县拘留所教导员;
陈加传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沈伟斌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陈建安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盗抢机动车犯罪侦查队队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林德棻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徐子聪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郑志涛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浔中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徐磊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盖德派出所所长;
陈文政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三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葛坑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剑智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龙门滩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南埕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云生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雷峰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汤头派出所所长职务;
叶荣耀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南埕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大铭派出所所长职务;
苏明泉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所长;
陈新镇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国宝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春美派出所所长职务;
雷光荣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赤水派出所所长;
杨永义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美湖派出所所长;
许剑锋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大铭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水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剑辉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春美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两抢犯罪侦查队队长(副科级)职务;
陈闻谊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上涌派出所所长;
苏文聪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汤头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桂阳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元武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葛坑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桂阳派出所所长职务;
方志盛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桂阳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葛坑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榕城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杨梅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盗抢机动车犯罪侦查队队长(副科级)职务;
林蕃荣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龙门滩森林派出所教导员;
张文智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水口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赤水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林长城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赤水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水口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黄镇西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汤头森林派出所教导员;
赖淑坤同志任德化县公安局葛坑森林派出所所长;
免去张焕祥同志德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教导员职务;
免去林朝晖同志德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黄建南同志德化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陈逢辉同志德化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陈明辉同志德化县看守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张孟泷同志德化县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郑远峰同志德化县拘留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林其辉同志德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陈遵正同志德化县公安局龙浔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宋志贤同志德化县公安局盖德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林朝晖同志德化县公安局雷峰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郑进追同志德化县公安局赤水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吴直升同志德化县公安局水口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徐建利同志德化县公安局赤水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