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的工作中,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报告的结构取决于报告的类型和任务的要求。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想要一篇好文章不妨去读读“房地产自查报告”,请在我们的网站上查看更多相关信息!
房地产企业自查报告: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房地产企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近年来,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如企业规范、合法合规、住房质量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发展,也威胁到了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为了促进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行业协会提出了“房地产企业自查报告”的建议,力图通过自查,增强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认识,提高企业的管理规范性和透明度,强化企业的法律合规性。
首先,企业应在自查中充分认识到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此增强企业的公信力和形象。在自查中,企业应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生产、销售、管理等活动,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其次,企业应该加强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对房产项目进行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充分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财产权。在自查中,企业应对房屋的生产、销售、建设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把关项目进度、工艺施工等方面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确保项目符合建筑质量标准和规范,更好地维护购房者的个人资产权益,增强企业的品牌影响力和认可度。
最后,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公益事业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在自查中,企业应重视其中社会责任的内容,以践行企业的价值观和使命,在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公益慈善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起到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总之,房地产企业自查报告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它不仅是促进企业自身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推动整个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之一。在企业落实自查报告的过程中,应重视企业社会责任,在管理、质量控制、公益慈善等方面采取积极和有效的措施,以推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和贡献。
(一)商品房预售制度执行情况
1、小区办理预售前已制定详细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取得预售许可后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实施,竣工交付日期、前期物业管理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执行;
2、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小区项目严格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制度,我公司严格通过网上售房系统销售所有商品房屋;
3、我公司交付预售的商品房时为业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4、xx市建设局严格审核了小区项目预售条件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本小区商品住宅按栋办理预售许可。
(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1、小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时我公司向建设局提供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及银行开户证明;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预售资金将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预售资金支付和使用要求符合监管协议的要求;
3、本公司不存在逃避预售资金监管的行为。
(三)商品房预售行为
1、本公司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非法销(预)售商品房,超出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范围销(预)售商品房,以认购、认定、选号、收取会费等变相预售或以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等方式销(预)售商品房的行为;
2、不公司不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
3、本公司在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和相关信息,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备案销(预)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4、本公司不存在采取虚假手段营造楼盘旺销氛围、哄抬房价以及用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预售商品房的行为;
5、本公司不存在不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预售以及一房多售的行为;
6、本公司不存在“投机性炒房”、“假退房真转让”等变相炒房行为。
7、我公司不存在商品房销售面积不足问题;
8、我公司不存在擅自变更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我公司不存在虚假和不规范广告行为;
10、我公司保证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不存在不按保证书承诺条款承担保修责任行为。
(四)商品房销售场所管理
1、我公司在售楼部现场按照统一样式将《关于商品房销(预)售有关规定的公告》、《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公告》、《晋城市商品房销(预)售“五证”公示牌》、《晋城市商品房成本、利润和税金公示牌》及《晋城市商品房产权交易相关税费项目公示牌》进行公示;
2、我公司在售楼部醒目位置放置统一式样的《晋城市商品房“一套一标价”公示牌》、《晋城市商品房分户公摊面积公示牌》。
(五)商品房销售从业人员情况
1、所有在售楼盘中,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具备房地产销售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2、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为购房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而弄虚作假、提供便利的行为;
3、我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不存在泄露或者不当使用购房人(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我公司现正在进行的工程有xxxxxx和xx2#、3#商住楼,有关情况自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是成立于20xx年6月,具有房地产开发三级资质。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现有在职员工20人,其中:各类工程技术人员6人(中级6人,)。公司设总经理1人,销售经理2人,内设办公室、工程部、财务部、销售部等工作机构。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各项目证照齐全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各项房地产法律法规,切实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所建项目均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达到销售条件后立即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严格规范经营行为,严把工程质量安全关
公司领导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务实,高效工作,并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帮助指导下,带领全体员工,团结奋进,在施工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施工进度,推进工程建设,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目前已完成了黔南之窗商业综合体的主体结构及部分装饰装修工程。
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公司自组建以来,为了高效有序运行,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公司领导班子首先从制度建设入手,狠抓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先后建立健全了上下班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工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由于各项制度健全落实,工作职责明确,纪律严明,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杜绝了工程质量事故和责任事故,公司内部工作和治安秩序进然,为维护社会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好局面做出了贡献。
五、公司加强资金筹集,确保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按期支付
公司在开发过程中,不断加大投入,全力筹集资金,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各项工程款,没有拖欠任何民工工资的现象,确保项目开发建设正常有序,安进度推进。
因此,在项目开发建设和日常经营过程中,我公司无违法经营行为,工程施工正常有序,全体员工团结稳定,经营秩序良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并为当地工程建设、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为持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国家税务总局今年确定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行业一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二是烟草行业。烟草行业已于3月份自查完毕,查补税款上亿元,自查效果比较好,现在进入稽查阶段,同时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房地产行业税收检查的方式是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要在房地产行业开展全面自查,官渡区地方税务局根据省局统一部署,本着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构建公平和谐的税收环境,由我局张励纪检组长亲自组织召开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见面会,我主要是讲两方面内容:一是就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方向与大家进行探讨;二是对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工作作一些安排。
房地产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自查的方向:
从近几年我们对房地产行业检查的情况来看,房地产行业存在的涉税违法问题较为突出,形成的原因一是企业主观故意,抱有查得着是你的,查不着是我的的思想,随着法制的不断健全,偷税的成本越来越高,风险越来越大,这部分企业还是需要转变观念,依法纳税;另外一种是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有误,那么就应该和主管税收机关、税收管理员多进行沟通,交流,税收管理员有义务对税收政策进行解释。下面我就对历年来在检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慨述:
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所涉及:(12个税种)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下面就检查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税种逐个说明
(一)房地产业营业税
1、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合理性、完整性。
一是有无直接坐支售楼收入不入账的情况。
二是营业收入是否包括了各种价外费用,各类手续费、管理费、奖励返还收入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税收入。
三是是否存在低价销售的行为、有无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情况,关联企业之间销售价格是否合理。
四是动迁、拆迁补偿等售房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申报纳税。
五是各种换购房地产、以房地产抵债、无偿赠与房地产、集资建房、委托建房、中途转让开发项目、提供土地或资金共同建造不动产、拆迁补偿(安置)等行为是否按规定足额纳税。
六是以房换地、参建联建、合作建房过程中,是否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
七是以投资名义转让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所有权,未与投资方共同承担风险,并且收取固定利润或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成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八是房地产企业大额往来、长期挂账的款项是否存在漏计销售问题。
九是企业自用(包括经营性自用)、分配给股东(股东与企业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的商品房是否申报纳税。
十是纳税人自建住房销售给本单位职工,是否按照销售不动产照章申报纳税。
十一是各种房产出租收入(如开发商将未售出的房屋、商铺、车位等出租)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
2、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及时性。一是销售房产预收款(预收定金)是否及时申报纳税。二是按分期收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应收取而未收到的销售款是否及时申报纳税。
(二)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
检查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确定收入的完整性,重点是各种主营收入、副营收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各种形式的财政返还在内)、投资收益等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有无故意压低售价转移收入的行为;有无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或干脆置于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对于跨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已完工出售部分,有无不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或故意推迟实现工程结算收入的现象。二是确定收入确认的合法性,检查其开发产品(包括完工产品、未完工产品)的销售收入、预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预租收入、代建工程和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以及成本和费用的扣除,是否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31号)等有关规定。三是确定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的划分,检查其有无将应税收入作为非应税收入申报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