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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依法处理交通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是一支党领导下执行交通管理任务的行政执法力量,在执法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进一步规范公安交通管理执法行为,才能确保我们正确行使执法权。大队根据支队专项整改活动精神,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全面开展执法质量整改活动。就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端正执法思想以及提高执法水平,本人在此项活动中体会到以下几点: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是规范当前交警工作的需要
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而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具体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
1、单纯追求经济利益,在一些事故案件的处理上以罚代刑,降格处理,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
2、少数民警办案中随心所欲,甚至办人情案。
3、事故案卷不规范,材料不全。
4、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客观因素外,内部执法机制不健全,执法监督检查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不解决,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公信度就会受到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度将会打折扣。对此我个人认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改活动,正是适应当前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是一项适合民心、民意的长久工程。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端正执法思想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
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做为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构。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规范执法行为,要从以下两方面提高认识:一是交通管理职能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执法活动来实现;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机制不健全,交通管理工作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规范执法是为了加强交通管理,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我们要通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实现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力,就谈不上保护人民;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就会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交通管理执法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并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建立规范的机制和优化执法程序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切实加强交警系统法制队伍建设。在贯彻以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公安交警部门迫切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和一部分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来搞好法律服务和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各级领导要重视支持和关心法制队伍的建设,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事法制工作的民警也要增强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公安交警系统法律、法规的行家里手,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总之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执法活动是否公正,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和民警本身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形象、威信及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关系到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牢固树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提高执法品质,改善执法形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县委综治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市司法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局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首任,充分发挥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重点围绕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奥运安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和“两劳”帮教的工作力度,突出“四抓”,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力构筑了社会治安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坚强的组织领导是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高效开展的核心。为此,我局按照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把强化组织领导放在突出位置加以落实,做到了“三到位”:一是组织到位。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职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部署到位。召开专题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同时,局与各科室、基层司法所层,基层司法所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调委会与调解员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状,切实将目标责任落实到基层,细化到岗位,具体考核到个人。三是督查到位。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根本性作用,为高效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建立健全了领导包联责任制、定期督导制和周汇报、月调度、季检查、半年评比总结等多项制度,班子成员定期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单位进行督导,听取汇报,解决问题,促进了工作的扎实开展。
良好的社会环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基础。我们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规范基层管理,服务基层建设,保障基层稳定,建设法治基层”为目标,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创新思路,创新举措,创新方法,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着力加强普法阵地建设。除巩固完善原有普法夜校、普法板报外,还在张北电视二台开设普法专题、《新张北》报刊开辟普法专栏、部分村庄建立普法一条街,实现了普法教育的经常化、多样化。二是积极开展普法活动。春节期间,利用人们返乡探亲机会,主动出击,深入车站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深受广大旅客朋友的好评;三月份,XX县劳动部门开展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宣传,促进了全县劳动用工制度的规范;五月份,协同县建设局和土地局联合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和《土地法》的宣传周活动,推动了旧城改造的顺利进行;七月份,结合奥运会在北京的举办,适时开展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十二月四日,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日活动,重新激发了全县普法的新高潮。三是突出抓好各类对象的法制宣传。充分利用县委理论学习组这个载体,成功举办县委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期,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充分利用法制副校长这一资源优势,积极在全县中小学内开展“法在身边”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了在校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年终法律知识考试这一长期制度,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集中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检测了全县1600多名干部学法用法成果。四是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今年我们确定了更大比例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引导他们依法管理各项事务。通过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全县各创建村都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制订或重新修改《村委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各项制度,实现了依法建制、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坚实的基层基础是有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石。今年以来,紧紧抓住中央预算资金支持司法所建设的有利时机,按照“硬件过硬、软件不软”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全面加强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04年以来,先后共争取中央预算90万元,先后为13个基层司法所建设办公用房78间,并积极自筹资金为其余的5个司法所建设办公用房30间,所建司法所全部达到规定标准,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司法所规范化100%的目标,省厅、市局多次在我县召开司法所建设现场会。同时,还根据实际需要,基层司法所配备公务用车4辆、摩托车10辆、安装电话13部、配置电脑18台、打印机及传真设备18台,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办公自动化、现代化水平。基层司法所基础建设加强的同时,也促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完善,调整充实村级人民调解组织246个,企事业单位恢复重建和新建人民调解组织2个,人民调解员队伍达到13000余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更加紧密,调解领域不断扩展,“防线”作用更加突出。尤其是在今年的奥运安保工作中,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全力开展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先后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2起,调处成功52起,及时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奥运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局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工作在“全力抓好项目建设”和“着力壮大县域经济”中的服务性作用,宏观指导,严格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的健康发展。律师事务所除认真办理好当事人委托的法律事务外,还主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县城改造、占地赔偿等重大经济活动纠纷的调处,积极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信访部门有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305件,其中担任刑事辩护及代理38件,民事及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67件,解决非诉法律事务18件,解答法律咨询210余人次,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6家,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处积极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层次,以全县立县项目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公证业务,从根本上提高了公证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79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352件,国内经济公证27件,促进了公证工作的健康发展。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履行职能,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覆盖面,认真做好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农民工和妇女的维权工作,逐渐开辟出了一条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困难群众及亲属申请或法院指定43人次,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并提供民事法律援助31起,刑事指定援助9起,解答法律咨询196人次,全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但仍存在着一些掣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五五”普法工程浩大,涉及部门众多,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法律八进”工作开展的不够深入全面;二是由于基层调解人员的待遇没有落实到位,导致部分人民调解人员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同程度地下降;三是尽管对刑释解教人员采取了相当的帮教措施,导致安置工作不力。
针对上述问题的存在,结合今后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综治委的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逐一解决问题,努力为构建和谐张北做出更大的贡献。
今年上半年,司法局团总支根据《长宁共青团2011年工作要点》和机关团工作工作要点精神,按照“精品虹桥、国际商都、智慧高地、活力城区”的区域发展方针,团结带领局系统团员青年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建设,服务青年发展,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主要工作如下:
一、 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1、深化青年马读会活动,开展学习型团组织建设。今年上半年,我局邀请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许涞华为全体青年马读会成员作主题为“党性修养与人文精神”的讲座;邀请周恩来总理生前工作人员、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高振普将军作周恩来生前事迹报告会;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代表和部分青年马读会成员赴南京雨花台革命遗址开展红色记忆寻访活动。七一前夕,局机关青年马读会成员与局机关离退休老同志开展结对活动,通过实地家访、个别访谈、电话联系等形式,关心老同志的身体状况,聆听老同志教诲,学习老同志在艰苦条件下无怨无悔投身革命的感人事迹。今年是建党90周年,各团支部都组织了丰富多样的纪念活动,如观看《我们是共产党人——纪念建党90周年展览》,观看电影《建党伟业》。支部层面,机关团支部赴革命老区西柏坡、白洋淀、冉庄参观;金杜律师事务所团员代表前往嘉兴南湖,参观南湖中共一大会址;新华律师事务所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走访江西宜春革命老区;区公证处团支部集体赴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凭吊革命烈士墓,参观陈列馆。
2、推进志愿服务,加快志愿者队伍建设。
今年5月,司法局团总支成立了长宁区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在南京雨花台举行,下设三个团队,即:“公证爱心卡”志愿者团队、“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团队、“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志愿者团队,鼓励广大青年党团员加入志愿服务队,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弘扬志愿精神。公证“爱心卡”服务团队立足为我区困难群体送去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维权小分队立足为社区百姓、楼宇白领、校园学子传播法律知识,保护其合法权益;困难群体关爱团队立足为区域内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献上爱心,送去温暖。司法局深入开展志愿者报名工作,各团队设有队长,所有报名参与志愿者队伍的人员均在“虹桥志愿网”注册,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党员志愿者个人档案、志愿服务台帐。“公证爱心卡”青年志愿者开展了“公证宣传社区行”活动,通过赴十个街镇进行公证法律服务宣讲,提高社区居民运用公证实现预防纠纷的法律意识,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设。
3、动员各方力量,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力度。4月初,和区律工委、青律联共同召开座谈会,就“青年律师培养”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发挥青律联对优秀青年律师的凝聚作用,加强对优秀青年律师的思想引导,引领青年律师为长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人才资源。配合政治处、律公科做好青年人才的推优工作,鼓励优秀青年律师、公证员参政议政。局系统推荐傅平等6名律师、公证员加入区青联;选派10名律师参加区侨联代表大会。经过组织推荐和层层筛选,刘习赟、颜学海律师被评为第二届东方大律师和xxxx年上海市优秀律师;徐姗姗、屠磊和郑志荣获第四届上海优秀青年律师称号;林丽娟、马靖云和沈伟萍荣获第四届上海优秀女律师称号。
二、以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为工作抓手,推进基层团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1、着力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根据团市委《2011年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实施意见》和《长宁共青团2011年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和团建工作实际,制定长宁区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实施方案。上半年主要完成了调研阶段的工作任务。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长宁律师》、司法局门户网站、“青春与法同行”博客等各种宣传阵地,切实把在律师行业中开展团组织全覆盖工作的目的、意义宣传到位;二是摸清底数。采取发放调查表、举办座谈、调研等形式,全面掌握我区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党、团建情况。听取团员青年对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深化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做好基础准备;三是分析数据。结合律师事务所年中考核工作开展青年律师人数统计及分析,进一步明确长宁区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区律师事务所青年人员分布的现状,为推进我区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力的依据;四是联系重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以走访、电话等形式对符合团建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联系。深入了解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的基本情况,向事务所合伙人阐述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事务所团建与事务所发展的重要联系,努力取得合伙人对团建工作的支持。
2、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求各支部做到“三个一”,即有一本工作台帐、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批活动项目;加强对团干部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组织基层团干部参加红色之旅、团干培训等学习交流活动,拓宽工作视野;认真做好团员青年信息库建设工作。加强团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子邮件、开心网、微博等途径,加强与团员青年的联系和沟通。通过“青春与法同行”司法局团总支博客发布消息、展示长宁青年风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博客互动。
3、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凝聚团员青年。一是积极参加机关团工委举办的“红色记忆寻访”成果交流展演,选派的小品英雄儿女获长宁机关青年红色记忆寻访成果交流展演“表演奖”。二是组织各团支部在局系统团员青年中开展“金点子”网上征集暨团员意识教育专题组织生活活动。收集各类“金点子”,内容主要有如何加强“两新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开展新时期的律师党团建设,如何构建“大调解”格局;如何发挥公证作用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等;三是举办“展青年风采扬法律之维——‘新华杯’长宁区律师辩论赛暨长宁区律师辩论队选拔赛”,挑选优秀的辩论队员,组建辩论队将参加区辩论比赛。
三、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为主导,发挥团员青年在长宁创新社会管理试点中的作用。
1、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引导鼓励团员青年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通过积极搭建律师行业与金融办、商务委、国资委、科委、工商联等职能机构的交流平台,引导青年律师着力于开发金融证券、投资兼并、海商海事、国际贸易、重组改制和民营企业等法律服务领域。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鼓励青年律师探索碳排放交易、清洁能源、知识产权、文化旅游产业的律师法律服务内容。
2、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引导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发挥青年律师在源头性治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青年律师参加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突出信访矛盾化解和核查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上半年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周四区政府信访接待;参与司法所、调委会“双结对”活动接待咨询;举办社区法律讲座。参与化解沪光衬衫厂、原上海电线塑料制品厂法人股等突出矛盾信访。一些优秀青年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继续推动和引导青年律师参与 “六个便利联盟”中的“法律服务便利联动”工作,切实为园区、商务楼宇白领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维权服务。今年6月,多名青年律师参加了“情系白领法治先行”广场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
3、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参与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年初广大司法行政系统青年积极参与“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帮困款7000元;积极参与党支部“双结对”工作,赴党支部结对困难家庭开展帮困活动。机关团支部团员青年赴天支居民区9户困难家庭每户送上一桶油一袋米。金杜团支部精心组织一个乐队,向全所员工发出奉献爱心捐助善款的倡议,对每位捐款同仁献上他们热情洋溢的赞歌。这次活动的全部4000元善款都捐献给了希望小学。君悦团支部团员青年参加君悦“自强”少年奖学金发放仪式。君悦律师事务所向长宁区辅读学校、长宁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三所学校的40名“自强少年”发放了合计2万元奖学金。
今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构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我局和区公安分局联合开展公调对接相关工作,在全区23个派出所建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面,就如何推进“公调对接”工作,作如下汇报:
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公调对接”工作。今年3月底,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下发淮办发[]26号《关于在全区公安派出所建立“派驻式”人民调解室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明确了“派驻式”人民调解员的选派和管理、“派驻式”人民调解室的工作要求、“派驻式”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和蔼“派驻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的组织领导等相关内容。
为创新调解体制,整合调解资源,我局会同公安分局改革原来单一的公安接警调解工作模式,今年5月,在全区统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室,每个调解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由我局与区公安分局招录,具体负责集中招聘、集中培训、集中管理、集中保障。目前,“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已公示上墙。
建立“派驻式”调解室,配备强有力的“公调对接”调解员队伍至关重要。我们把48名调解员具有较高法律业务水平、丰富群众工作经验、较强调解工作能力、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吸收到“公调对接”调解队伍中来;加强队伍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品德修养、业务素质和调处能力,努力使群众在每一个矛盾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有力保障。
今年6月4日,我局与公安局联合举办了驻公安派出所全区派驻式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培训班为期两天,政法委书记张爱民作开班动员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鲁正淮也作了相关业务指导。培训班还邀请了《劳动法》、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家庭类纠纷、轻微刑事损害类调解案例、《人民调解法》等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为学员们授课。韩桥司法所所长裘化荣就“如何做好一名调解员”为调解员做了生动的一课。
我们通过推进公调对接,进一步推动形成各司其职、衔接灵活、对接广泛、功能完善的工作格局,解放基层警力,推动人民调解创新发展,实现部门之间的合作共赢,实现社会长治久安。
一是大力加强公调对接深度。推进联调的深度融合,不断完善区级以下三级“公调”对接机制,确保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和调解工作实现无缝式对接,最大限度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坚持调解优先,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的诉累。积极推进能动调处,实现调解由被动受理、静态分析、事后调处向主动调处、动态研断和事前预警转变。构建矛盾纠纷信息情报网,大力推进网格化排查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上下联动的优势,及时收集纠纷信息;实现对矛盾纠纷动态信息的深度研判,严格执行矛盾纠纷专报、直报、“零报告”制度,增强对潜在矛盾纠纷隐患的预测预警能力,更好地把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结合起来,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效能。
二是大力拓展公调对接广度。延伸联调触角,探索建立公安机关与与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专门调解组织的对接,提高对矛盾纠纷多发领域的管理能力,提高综合调处效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创新发展。大力打造信息化工作平台,逐步将信息网络向村居(社区)及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延伸,把“脚板走访”与“网络对话”、“即时化解”有机结合起来,拉近与群众距离,方便群众办事;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在现代传媒领域加快打造调解工作阵地,推广电视调解、视频调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做法,推动调解工作全面介入群众生活、传播调解理念、更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法律五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指导组,明确任务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做到了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制定完善了“领导小组例会”、“工作协调调度”、“活动跟踪督查”、“典型经验交流”、“活动信息报送”等五项制度,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狠抓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调解员、有档案材料的“六有”标准,做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集中开展了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司法所认真抓落实,先后抓出了XX镇鱼台村等50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县人大于5月5日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和委员对农村调解室建设进行了调研,对农村调解组织建设和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3、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148”专线始终坚持“热情解答,精心归纳,疏导化解,保持稳定”的工作思路,做好了法律咨询和群众心态调节工作,为当事人解惑释疑,化解矛盾。上半年共接听、解答、分流咨询电话57个,接待来访13人次。
(三)扩大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维护全县发展和谐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4、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正规化。配齐配强了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部分乡镇成立了由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楼长、村居会治安主任为主的矫正志愿者队伍。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登记卡,统一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并印制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材料,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衔接,注重人性化管理,防止了社会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采取多种帮教形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体现了矫正工作人性化思路。目前,共登记社区矫正对象97人,其中管制23人,宣告缓刑58人,假释1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6人。
5、强化公证工作。全体公证人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从加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着手,积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男到女家落户、银行贷款、招投标项目建设、土地承包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服务范围广,服务力度大,同时,将公证触角向社会领域延伸,不断拓展农村证源,积极为“三农”服务。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6件,其中经济类公证23件,民事类公证203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
(四)加强教育,狠抓作风队伍建设
制定了《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深化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方案》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了“抓学习、转作风、保稳定、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五抓”执行“五不准”规定。落实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审批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增强了全局职工纪律观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圆满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通过多方协调资金,投资近十万元,对局办公楼进行全面整修,更新了办公桌椅,绿化了草坪,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有了全新改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捐款支援地震灾区,全局职工共捐款29630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内10%以上的村居调委会要建成规范化调解室,实现建设56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的目标。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尤其做好奥运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调处率100%,成功率96%以上。
四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细化教育矫正管理措施。
五继续强化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六抓好公证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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